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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呼和浩特违法编制虚假资料

2017年12月05日 21:2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 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内蒙古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金川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经营过程中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人保财险金川开发区营销服务部以收集承保资料、市场信息调查、代办车辆年检、代办驾驶证年审等服务项目的名义,列支服务费114520元,该费用并未用于结算以上服务项目,实际用于业务宣传和促销活动。时任人保财险金川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经理杨娟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公司说明文件、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内蒙古保监局表示,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内蒙古保监局决定责令人保财险金川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改正,处以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内蒙古保监局决定对杨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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