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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不再“稳赚不赔”信贷腾挪出表通道被堵

2017年11月20日 07:24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陈星

  长久以来,提到银行理财,给投资者的第一印象就是“稳赚不赔”。作为当前市场财富管理产品的重要一员,由银行发行的的理财产品有近30万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共有55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8.38万亿元。

  但实际上,在“稳收益”背后,“刚性兑付”也就是所谓的“稳赚不赔”,对银行有着极大的风险。

  现在这一情况即将打破,继去年7月出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此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再次重申了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规范产品池化运作、回归资管实质的理念,避免银行资管业沦为信贷变相出表的腾挪通道。

  首次定义刚性兑付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

  “本次文件首次定义了刚性兑付的四条认定标准,而且设立投诉举报机制,说明银行理财净值化管理转型已迫在眉睫。”金融法税服务平台“有法365”的首席经济学家李虹含认为,将所有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旨在平衡风险与收益,促使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看来,对银行来说,打破刚性兑付主要是针对表外理财产品,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他指出,银行虽然有信用背书,但是如果严格执行投资人准入门槛,严格遵循客户匹配的规则,那么资管产品真正对应的是高净值用户,这部分人群对风险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而刚性兑付的打破,将使银行理财产品直面市场化竞争,促其提高收益率。

  银行理财业务池化操作明显的问题同样受到了监管关注。《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根据产品期限设定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以此纠正资管产品过于短期化倾向。

  而此前在实际操作中,非标资产大部分对应的是时间跨度较长的“类信贷”业务,而银行客户又多偏好短期理财产品,于是银行通过滚动发行的方式,来弥补理财产品资金端和资产端期限错配的问题。

  “本次降低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方面的相关规定,将使得理财非标业务的难度加大,找到高收益资产匹配负债会逐渐困难。”李虹含预计,短期限理财产品通过资金池业务滚动投资长久期非标资产将不再可行,存量产品也要在过渡期内逐步清理,资金池业务难以为继,规模趋降。从资产角度来讲,也将进一步促使理财资金更多投资于债券市场或资本市场等标准化产品。

  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实际上,《征求意见稿》除了打破“刚兑”,回归资管本质外,还有一点需要关注的就是银行表内信贷资产通过资管产品出表的渠道将会被堵死。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

  在飞速发展的表外业务下,又出现了一些怪象。传统资管业务的逻辑本来就是“拿人钱财、替人理财”,但是过去却通常是表内的信贷资产“伪装”成资管业务,表面上不用客户自己承担风险,实际上风险却残存于银行体内。

  尹振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表内资产会接受严格监管、受到更多的约束,同时也需要更多的准备金,将表内资产转成表外可以降低成本、弱化监管。

  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到,“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杜绝信贷资产变相出表。

  央行也提到降低影子银行风险,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避免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

  东方证券固收团队指出,银行表外理财实质上回归表内监管,理财规模可能收缩。

  在2017年一季度,央行已将表外理财规模纳入MPA广义信贷增速的考核,从总量上控制了表外理财。资管新规中要求对理财资金的投向实行穿透式监管,银行表外理财实际上已回归表内监管。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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