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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司三季报被董监事提异议

2017年11月03日 07:3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闻泰科技、中毅达、科融环境等个别公司的三季报,被公司相关董事、监事提出异议,交易所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关注。专业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应对财报表决出现异常的公司进行警示性公告,并通过第三方核查其财务的真实性。

  董监事提出质疑

  中毅达10月31日晚公布三季报,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4票弃权。

  董事李春蓉表示,问询公司子公司借款及资金支付用途原因,至今未有明确回复;对于公司子公司发生的贸易业务,其无法判断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潜在风险。董事杨永华对公司其他应收款涉及深圳宏利创贸易和新疆中酒时代两笔贸易款存疑,故弃权。两人同时表示,公司1-4月专项审计结果至今未完成,无法确定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独立董事张伟称,因公司未对关于新疆中毅达源资金使用情况的问询做出回复,致使其无法对三季报中涉及的新疆中毅达财务事项做出判断。独立董事刘名旭表示,福建上河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三季报初步确定),对公司的影响无法判断;同时,其对贸易款项的安全性及可回收性无法判断。

  监事张秋霞投出了唯一的反对票。她表示,无法判断第三季报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对于新疆中毅达与深圳宏利贸易发生煤炭贸易款、与新疆中酒时代酒业发生贸易款,她质疑公司购买酒与煤炭严重违背了当时设立的初衷,与公司主营毫无关系。

  针对中毅达三季报董监事出现异议的情况,上交所随即向中毅达进行了问询。上交所要求中毅达完整披露董事投弃权票的理由,要求公司向审计机构核实后提供福建上河1-4月专项审计的审计进程记录,并分析说明专项审计工作进展不如预期的具体原因。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与深圳宏利创和新疆中酒时代两家公司开展贸易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决策程序、涉及款项具体金额,款项回收具体安排,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等问题。

  闻泰科技10月29日晚公布的三季报在董事会表决中也出现2票弃权。董事徐庆华称,因公司一直未对于媒体质疑、上交所问询及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澄清,其对三季报准确性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独立董事肖建华则表示,当选独立董事时间较短,故选择弃权票。

  闻泰科技监事会则在三季报表决中全员投出了弃权票。监事会在公告中称,公司新一届管理层入职以来,监事会多次对内部管理事项提出质询、议案、请求,但均遭董事会及管理层置之不理或消极回应。同时,对于媒体质疑、上交所的问询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到目前为止,公司均未澄清,为此,监事会无法对三季报披露事项做出准确判断。

  两家公司在今年半年报中就曾出现董事提出异议的情形。其中,闻泰科技独立董事薛爽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风险,选择弃权。而中毅达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就公司经营和年报审计进行质疑。

  弃权应视为异议

  “董事投弃权票,其实与否决票是一样的,说明他们对公司的三季报不认可。”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董监事作为公司的内部人士,对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更加了解,他们做出的弃权足以说明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堪忧。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可以看作公司释放的一种重要信号。

  对于董登新的看法,有证券律师表示了赞同。其表示,应将弃权票视为异议,纳入免责条款的保护范围。赋予董事弃权表决的免责权,有助于保护善意董事免于司法程序,而使其在参与董事会决议时无后顾之忧地为公司利益谋划。

  “证监会和交易所应加强监管措施,对董监事在公司财务报告中做出的弃权或者否决意见的,要进行警示性公告。然后,通过第三方的审计来对其是否造假进行查证,对财务造假的责任人给予严惩。同时,应该建立董监事的黑名单制,如果出现财务报告造假,董监事存在没有表达弃权和否决意见的,应该把他列入黑名单,或让其终身禁入市场。”董登新表示。

  (原标题:个别公司三季报被董监事提异议)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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