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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负债15亿给银行打工 净利增速让营收望尘莫及

2017年11月03日 07: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月21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华新材”)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55。台华新材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公司主要从事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锦纶全产业链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此外还生产部分少量涤纶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2,25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59.6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5,500.00万元用于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6月9日,台华新材发布最新招股书。8月9日首发申请获得通过。9月11日,台华新材开启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55,申购价格:9.21元,单一帐户申购上限20000股,申购数量1000股整数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760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08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9.21 元/股,发行市盈率22.97倍。逾12.3万股遭投资者弃购,其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90,633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8,189 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483893%。股价走势来看,自9月21日上市以来,台华新材连续七个交易日涨停。截至11月2日收盘,该股报21.06元。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0,481.20万元、185,205.51万元、194,197.21万元、189,691.51万元、224,381.62万元、130,372.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463.00万元、11,554.69万元、8,064.03万元、4,139.59万元、22,755.82万元、20,114.8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788.33万元、11,575.03万元、21,443.19万元、47,243.41万元、79,916.29万元、14,246.26万元。 

  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4,450.63万元、28,723.21万元、38,283.37万元、34,253.37万元、29,949.55万元、48,860.61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88%、15.14%、21.34%、21.45%、20.48%、30.68%。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7.87、6.97、5.80、5.23、6.99、6.62。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8,699.86万元、89,589.24万元、89,274.28万元、71,806.85万元、59,733.65万元、66,859.4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90%、47.21%、49.77%、44.97%、40.85%、41.97%。存货周转率(次)分别为1.70、1.72、1.72、1.86、2.55、2.8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95%、21.40%、20.07%、20.67%、25.02%、30.62%。 

  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4,959.05万元、252,888.91万元、229,308.82万元、194,228.19万元、153,806.95万元、149,791.33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200,518.80万元、218,969.62万元、207,952.83万元、184,175.37万元、151,274.22万元、145,447.00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9.95%、70.06%、66.39%、62.0%6、52.38%、48.89%。 

  近年来公司银行借款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2017年1-6月,银行借款分别为 163,604.99 万元、136,588.59 万元、94,931.75万元和 83,344.74 万元,相应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11,828.99 万元、9,420.01 万元、5,941.77 万元和 2,051.42 万元,金额较高。公司银行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35%、70.32%、61.72%和 55.64%,占比较高,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以上数据显示,2016年,公司负债总额为15亿元,其中银行借款9亿元,占负债总额比例达61.72%。公司2014年-2016年利息支出合计为2.71亿元。 

  计算得出,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22.44亿元较2015年的18.97亿元增3.47亿元,同比增18.29%。而2016年净利润2.28亿元较2015年的0.41亿元增1.88亿元,同比增449.71%。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速远超营收增速。 

  证监会主板发审委也在2017年第12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对台华新材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大幅波动,2013年至2015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2016年在收入仅增长18.29%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450%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4)结合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2017年经营情况、宏观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亏损的预测依据和理由,是否谨慎、合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等。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业内人士表示,台华新材业绩如此暴增,但实际经营状况的改善并不明显,如果其成功上市,很可能面临业绩短期翻脸的风险。 

  招股书还显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未对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6年底,台华新材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524.80万元,如果按5%计提坏账准备,净利润将减少1350万元。 

  招股书显示,锦纶长丝、锦纶坯布、锦纶成品面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三类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80%以上。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锦纶长丝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04万元/吨、2.63万元/吨、2.34万元/吨、2.16万元/吨、1.87万元/吨、2.20万元/吨。锦纶坯布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4.39元/米、4.23元/米、4.14元/米、3.77元/米、3.66元/米、4.31元/米。锦纶成品面料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9.39元/米、9.75元/米、10.20元/米、10.09元/米、10.35元/米、11.20元/米。 

  据和讯网报道,台华新材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共4件。其中,3起案件为台华新材与客户之间的应收账款的催款诉讼,共涉及未归还本金及利息约3148.45万元。公司实控人施清岛也涉及4起连带担保诉讼案件,需承担较大金额连带担保责任,涉及金额约3172.97万元。 

  台华新材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2亿元,应收账款4.05亿元,存货6.33亿元。负债合计13.11亿元。 

  针对上述内容,中国经济网采访台华新材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公司从事锦纶织造业务 为外商投资企业 实控人之一为香港居民 

  招股书显示,公司自设立起即从事锦纶织造业务。主要从事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锦纶全产业链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此外还生产部分少量涤纶产品。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华环球,其直接持有公司 20,113.49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1.90%。福华环球成立于2003年7月28日,法定股本为10,000港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施秀幼持有福华环球 100.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施秀幼、施清岛姐弟,其分别通过福华环球、创友投资持有公司 20,113.49 万股、12,409.65 万股股份,分别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1.90%、25.85%,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32,523.1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7.76%。施秀幼,香港身份证号码为 K5126xxx。现任公司董事。施清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由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1 年 9 月 6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的“浙商务资函[2011]191 号”批复,同意台华纺织整体变更的申请。根据中汇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台华纺织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54,742.72 万元,按 1:0.822027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4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2011 年 9 月 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 年 9 月 26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台华纺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5,000万元,注册号 330400400006900。 

  福华环球为外资股东,持有公司 20,113.49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41.90%。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属于 “制造业”之“纺织业”之“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子行业(代码 1751、1752),根据 2012 年 10 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纺织业”(代码 C17)。

  

  台华新材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5,500.00万元用于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证监会问询收入增长18%净利润增长450%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017年8月9日,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2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对台华新材提出诸多问询。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下述事项:(1)发行人各主要产品2016年毛利率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2)发行人内外销毛利率不一致且部分波动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3)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大幅波动,2013年至2015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2016年在收入仅增长18.29%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450%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4)结合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2017年经营情况、宏观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亏损的预测依据和理由,是否谨慎、合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5)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外贸易政策变动、下游服装行业需求波动、发行人存货比重较髙、应收账款较高、发行人2017年经营业绩等情况,进一步分析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上升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发行人对于账龄6个月以内的应款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合规性;(6)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7)是否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因无法贴现、承兑、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取得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等许可文件;(2)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环保守法情况和各项环境保护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是否曾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发行人有关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4)发行人2016年收入有所增长,但发行人环保设备设施投入从2014年的1,020.30万元逐年下降到2016年的172.98万元,且2016年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较大,上述各项指标是否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削减环保设备设施投入等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5)发行人是否已经接受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组织的核查;(6)除2016年2月发行人一员工在操作叉车时出现事故死亡外,报告期发行人是否还发生过其他安全事故,是否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进口原材料锦纶切片涉及反倾销税,发行人通过销售给香港子公司再进口至国内的方式规避反倾销税,是否属于恶意偷逃反倾销税行为,上述情形是否符合我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反倾销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和追缴的风险;(2)发行人从事进料加工锦纶长丝业务,是否取得了商务、海关、外汇管理、税收管理等有权部门的批准;(3)如需缴纳反倾销税,报告期各期需要缴纳的具体金额以及占收入、利润的比例,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程序、依据和结论。 

  另外,2017年6月9日,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台华新材也提出诸多问询。2016年2月,公司一员工在操作叉车时出现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请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补充说明该等事故是否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受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余额较高。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周转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补充披露:(1)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发行人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行为;(2)按信用期内、信用期外补充披露各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3)各期末应收款余额一年期以上的主要客户及对应的款项金额、账龄,结合发行人对其的信用政策进一步说明款项长期挂账未支付的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 

  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较高,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补充披露:(1)各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中,锦纶成品、锦纶长丝、锦纶坯布的构成情况,发行人对于自产自用的锦纶长丝、锦纶坯布的会计处理;(2)各期锦纶成品、锦纶长丝、锦纶坯布产供销情况与存货余额是否匹配;(3)各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中,锦纶成品、锦纶长丝、锦纶坯布的订单覆盖情况,订单对应的主要客户;(4)各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结合库龄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滞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式、核算依据,各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对应的主要资产,计提的原因,报告期内跌价损失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相关资产的后续处置情况等。 

  银行借款占负债61.72% 3年利息2.71亿

  

  银行借款情况 

  招股书显示,近年来公司银行借款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2017年1-6月,银行借款分别为 158,195.03万元、190,395.63万元、163,604.99 万元、136,588.59 万元、94,931.75万元和 83,344.74 万元,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相应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11,828.99 万元、9,420.01 万元、5,941.77 万元和 2,051.42 万元,金额较高。公司银行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35%、70.32%、61.72%和 55.64%,占比较高,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以上数据显示,公司2014年-2016年利息支出合计为2.71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6、0.87、0.97 和 1.0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3、0.48、0.57 和 0.64,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1.39%,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8.89%,公司存在一定的债务不能如期清偿的风险。 

  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呈下降的趋势,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减少 27,016.40 万元,减少 16.51%,2016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41,656.84 万元,减少 30.50%,2017 年 6 月末较 2016 年末减少 11,587.01 万元,减少 12.21%,主要系 2015 年以来公司加强财务费用管理控制,进一步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所致。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 

  公司超过一半价值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已经用于银行抵押融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的账面净值合计 91,586.7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62.26%。 

  2016年应收账款3亿元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4,450.63万元、28,723.21万元、38,283.37万元、34,253.37万元、29,949.55万元、48,860.61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88%、15.14%、21.34%、21.45%、20.48%、30.68%。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7.87、6.97、5.80、5.23、6.99、6.62。 

  2017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较2015年末增加18,911.06万元,主要公司上半年销售较多发生在二季度,年中尚未回款所致。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总体相对较高。 

  公司提示风险,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 净利润比同行增超千万

  

  

  

  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招股书显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未对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是由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在预计可收回方面未见异常;除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其他账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均高于或等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并对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外公司会根据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审慎估计,对部分 3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单项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16年底,台华新材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524.80万元,如果按5%计提坏账准备,净利润将减少1350万元。 

  2014 年-2016 年,可比公司华鼎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823.74万元、19,712.79万元、33,560.75万元。美达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502.06万元、9,091.80万元、12,288.65万元。2014 年-2016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计提较为谨慎。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结构以 1 年以内为主。2014 年-2017 年1-6月,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8.91%、96.65%、97.43%和 99.11%,账龄结构合理。 

  公司6 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5,647.24万元、30,400.95万元、27,524.80万元、47,180.47万元,占比分别为93.11%、88.75%、91.90%、96.56%。 

  公司7-12 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19.77万元、2,704.34万元、1,654.29万元、1,245.50万元,占比分别为5.80%、7.90%、5.52%、2.55%。公司1-2 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6.57万元、1,064.21万元、571.78万元、350.19万元,占比分别为0.91%、3.11%、1.91%、0.72%。公司2-3 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80万元、83.87万元、198.68万元、84.45万元,占比分别为0.18%、0.24%、0.66%、0.17%。 

  存货占流动资产40.85% 有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明细及占流动资产比例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8,699.86万元、89,589.24万元、89,274.28万元、71,806.85万元、59,733.65万元、66,859.4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90%、47.21%、49.77%、44.97%、40.85%、41.97%。存货周转率(次)分别为1.70、1.72、1.72、1.86、2.55、2.85。 

  公司称,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合计占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的比重均达到70%以上。公司一方面将降低坯布库存作为主要管理目标之一,另一方面加大产业链后端成品面料的开发和销售,消化的坯布逐步增多,因此坯布在存货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存货账面价值为66,859.4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82%,其中库存商品 33,319.90 万元,占存货的 49.8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987.77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 8.22%。目前公司已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主要产品锦纶长丝、坯布价格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 

  招股书显示,锦纶长丝、锦纶坯布、锦纶成品面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三类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80%以上。 

  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锦纶长丝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04万元/吨、2.63万元/吨、2.34万元/吨、2.16万元/吨、1.87万元/吨、2.20万元/吨。锦纶坯布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4.39元/米、4.23元/米、4.14元/米、3.77元/米、3.66元/米、4.31元/米。锦纶成品面料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9.39元/米、9.75元/米、10.20元/米、10.09元/米、10.35元/米、11.20元/米。 

  2012年-2017年1-6月,锦纶长丝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45%、97.17%、99.04%、90.89%、99.19%、109.43%。坯布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50%、99.13%、90.79%、97.52%、104.24%、100.40%。成品面料染色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97%、96.61%、97.88%、97.84%、99.02%、116.34%。成品面料后整理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52%、101.87%、101.45%、101.60%、101.93%、113.67%。 

  主营业务毛利率上涨

  

  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锦纶产品的毛利率比较情况

  

  公司涤纶产品的毛利率与上述公司的比较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95%、21.40%、20.07%、20.67%、25.02%、30.62%。2014 年-2016 年,公司锦纶丝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19%、12.44%、15.69%。同行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8.34%、9.68%、9.89%。2014 年-2016 年,涤纶坯布毛利率分别为19.77%、12.97%、16.97%。涤纶成品面料毛利率分别为12.98%、20.96%、29.52%。同行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9.34%、9.97%、12.45%。 

  公司称,受到行业因素的影响,2014 年-2016 年,公司和可比公司的锦纶丝业务的毛利率均出现一定的波动。公司的锦纶长丝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公司和可比公司 2016 年毛利率较 2014 年均有一定增长。 

  公司涤纶产品主要为涤纶坯布和涤纶成品面料,而上述涤纶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大多为涤纶长丝及其上游涤纶切片等毛利率较低的产品,毛利率可比性较弱。其中,海利得、尤夫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中存在 10%以上的布料收入,其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其他涤纶行业上市公司,反映了产业链下游涤纶坯布和涤纶成品面料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特点。 

  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台华新材的毛利率情况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之间的毛利率差异较大。招股书中未披露涤纶产品的相关情况。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各期按内外销分类的毛利、毛利率情况,并作对比分析;(2)各期涤纶产品的收入、成本、成本构成、毛利、毛利率等情况,并作进一步分析;(3)结合各涤纶产品的主要客户、售价、定价依据、原材料、成本、成本构成等原因,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各锦纶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且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4)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锦纶丝业务2015年、2016年毛利率大幅上升,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内的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等。 

  实控人涉四起担保诉讼 三千万坏账或难收回 

  据和讯网报道,台华新材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共4件。其中,3起案件为台华新材与客户之间的应收账款的催款诉讼,共涉及未归还本金及利息约3148.45万元。公司实控人施清岛也涉及4起连带担保诉讼案件,需承担较大金额连带担保责任,涉及金额约3172.97万元。 

  招股书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共4件,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诉讼。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4月30日,母公司台华新材应收其货款为20,662,993.20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2013年12月19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3)嘉秀商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20,662,993.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20,662,993.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3年6月1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案件受理和财产保全相关费用计150,114.00元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承担。 

  2014年11月、2017年1月,母公司台华新材收到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的货款245.92万元、138.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余1,682.38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华面料应收其货款为7,671,180.08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2015年4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4)苏中商初字第00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7,671,180.0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7,671,180.0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9月5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曾台稳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度,子公司福华面料收到浙江庄驰支付的货款810,619.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余6,628,139.08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因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导致拖欠公司货款。2016年6月13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嘉秀商初字第106号),判定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高新染整货款6,551,112.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该项付款可先行在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客户对应付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应收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诉讼。2013年7月15日,高新染整与燎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公司”)签订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工程承揽合同,燎原公司对高新染整锅炉工程进行改造,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2014年12月22日,燎原公司将高新染整对其300万元应付工程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祥达”)。2014年12月23日,浙江祥达向高新染整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权转让协议。高新染整于2014年12月25日向浙江祥达书面提出异议,并向燎原公司核实上述债权转让事宜,燎原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向高新染整回函,确认合同项下的工程尾款仍支付给燎原公司,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燎原公司承担。2015年11月16日,浙江祥达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新染整支付款项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 

  国际金融报:台华新材净利润暴增三大财技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2016年,台华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42亿元、18.97亿元以及22.4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064.03万元、4139.59万元和2.28亿元。台华新材2016年净利润较2015年净增1.88亿元,同比暴增449.71%。 

  台华新材突然暴增的净利润从何而来?《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招股说明书后发现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的增加。数据显示,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 年略有下降,2015 年毛利额与 2014 年基本持平。台华新材表示,随着上游石油价格的回升,且公司积极调整产品和客户结构,2016年公司的毛利率同比增加。由于毛利率同比增加 4.27%,台华新材2016 年的毛利额同比增加了1.68亿元。 

  其二,财务费用的大幅减少。台华新材毛利率的提高,增加了公司的毛利额,从而影响到净利润。而财务费用的大幅减少则更加直观地影响了净利润。台华新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利息支出持续下降;由于报告期内汇率持续变化,汇兑损益也存在波动。招股书指出,2015 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公司外币借款汇兑损失增加较多。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不包括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两项合计分别为 10944.61 万元、11907.57 万元和 7044.72 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加962.96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4862.85 万元,该项财务费用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业绩波动。 

  其三,资产减值损失大幅降低。台华新材在解释净利润波动时也提到了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均有一定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波动也是净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中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跌价损失的波动对公司利润的波动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2015年较2014年增加了2624.11万元,2016年较 2015 年减少 3133.25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高额的净利润主要依靠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降低。业内人士表示,台华新材业绩如此暴增,但实际经营状况的改善并不明显,如果其成功上市,很可能面临业绩短期翻脸的风险。 

  上市前三年累计分红6240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2 年至今,公司进行过 3 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支付红利 1,44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支付红利 1,440 万元。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4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支付红利 3,360 万元。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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