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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多次违法广告一笔带过 两媒体质疑业绩失真

2017年11月03日 07: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7年10月10日,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九典制药”,股票代码300705)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九典制药是2017年内第12家通过发审会的新三板公司,也是湖南新三板成功转板第一股。九典制药本次发行数量为2,934万股,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九典制药上市募集资金30,425.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600.2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825.38万元,分别用于“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17年8月23日,九典制药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年9月21日,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0.37元/股。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9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40.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56701698%,46,876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九典制药上市连续10个交易日涨停,截至11月2日收盘,九典制药报36.60元/股。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4,141.32万元、26,648.94万元、29,049.24 万元、37,640.02万元、21,506.1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80万元、3,779.26万元、4,464.28万元、5,452.73万元、2,458.68万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674.87万元、3,345.90 万元、4,792.27万元、5,531.58万元、6,974.82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419.70万元、3,147.41万元、4,503.99万元、5,208.58万元、6,580.2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22%、12.56%、16.50%、14.70%、32.4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0、8.12、7.59、7.75、7.30。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存货金额分别为5,241.70万元、5,553.73万元、6,386.55万元、 7,757.77万元、8,604.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26%、38.06%、35.30%、33.07%、38.1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4、2.37、2.35、2.59、2.68。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4.87%、51.95%、51.66%、51.34%、48.85%。2013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9.82%、52.96%、56.37%、54.48%。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负债总额分别为7,630.21万元、5,870.72万元、6,381.08万元、7,360.46 万元、7,178.8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0.26%、21.86%、20.05%、18.54%、17.10%。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4.18万元、3,010.76万元、3,219.52万元、5,518.26万元、1,907.38万元,与同期净利润2,526.80万元、3,779.26万元、4,464.28万元、5,452.73万元、2,458.68万元相比,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2013年至2017 年 1-6 月,学术推广费分别为2,110.90万元、2,154.83万元、1,906.06万元、4,526.97万元、2,937.00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6.35%、37.23%、31.14%、48.80%、53.75%。2016年,企业的学术推广费高达逾4500万元,是前两年的两倍之多。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根据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苏州智仕、苏州兴贤、苏州宝寿、苏州盛世、苏州卓兴及苏州惠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九鼎投资下属企业,这6家合伙企业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 

  有两家媒体对九典制药的业绩数据提出质疑: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九典制药的招股书与新三板挂牌时的文件存在较大差异,相同时间段多处数据、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出现出入。表面上来看,此次信息更正不会给投资者带来持续负面影响,但面对这样一家公布信息有误,财务报表多处错误,面对质疑立即回炉重造,而相关人员频频未尽应有之责的公司,令人怀疑其修正后信息的真实程度。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2015年,九典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2.66亿元、2.90亿元,2015年收入同比增长9.02%。值得注意的是,九典制药2013、2014年应收账款变动不大,2015年应收账款增幅远超收入增幅水平。中国经营报援引一位投资人士分析称,从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来看,九典制药存在“向下游客户放宽信用、粉饰业绩的嫌疑”。 

  此外,九典制药旗下产品阳春玉液、寿星补汁此前多次因广告涉嫌违法宣传被食药监部门通报,但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招股书仅仅一笔带过: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九典制药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函,九典制药表示,公司已在公告中对招股书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差异问题进行了详细披露。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针对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公司称,招股书对所有应披露问题进行了披露,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销售和宣传。 

  公司还表示,根据国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要求,公司将更多的采用合作经销模式,相较于招商代理模式,需更多的承担市场开发及学术推广费等终端销售推广费用。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为顺应两票制改革的趋势,公司销售费用呈上升趋势。 

  医药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九典制药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植物提取物四大类别。公司产品涵盖抗感染药、抗过敏药、消化系统药、呼吸系统药、心脑血管药、妇科药、补益类、贴剂等领域,主导产品盐酸左西替利嗪、奥硝唑、地红霉素等原料药及口服制剂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生产的原料药、药用辅料、植物提取物一方面用于公司药品制剂生产,保证了公司制剂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优势,另一方面还销售给其他国内外医药生产企业等客户,拓宽了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增强了公司行业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新型凝胶膏剂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呼吸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产品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已获得发明专利 23 项,4 个产品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7 个项目分别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10 个项目分别获得长沙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4,141.32万元、26,648.94万元、29,049.24 万元、37,640.02万元、21,506.1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80万元、3,779.26万元、4,464.28万元、5,452.73万元、2,458.68万元。 

  九典制药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志宏,其持有公司 43,60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5%,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比例将不低于 37.16%,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朱志宏,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1980 年至 1984 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1984 年 7 月至1986 年 7 月,任南县一中教师;1986 年至 1989 年,就读于兰州大学;1989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长沙维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1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九典制药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2,934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825.38万元,分别用于“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药品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发审委两度问询学术推广费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性 

  2017年7月21日,证监会公布了九典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于2015年7月24日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请发行人说明:(1)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2)发行人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性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3)新三板挂牌申报材料及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存在差异;(4)新三板挂牌期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5)申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在新三板所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发行人部分产品在报告期内存在因违法广告被多个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监测公告、暂停销售措施或被公示为失信企业等情形。请发行人说明:(1)产品涉及的违法广告的具体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上述措施是否系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涉及违法广告的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被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3)发行人整改情况,产品宣传方面的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011年5月朱志宏转让225万出资额给郑霞辉等5位自然人,2012年2月朱志宏转让40万出资额给谢艳萍,转让价格为1.00元/1.00元出资额,明显低于2011年9月增资价格。请发行人说明平价转让原因,受让人与朱志宏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特殊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实际控制人朱志宏与其配偶段立新于2015年3月协议离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6年9月20日),朱志宏持有发行人49.55%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段立新持有发行人23.37%股份,担任发行人副董事长。请发行人说明:(1)朱志宏和段立新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及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离婚前后段立新持有或控制公司的有关情况;(2)段立新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的有关情况,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资金往来,离婚事项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存在的影响;(3)段立新2016年3月认购发行人709.82万元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系自有资金。请发行人按时点披露朱志宏、段立新的全部履历。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提供核查证据。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采用“直销+经销”模式,其中药品制剂采用了“合作经销”和“招商代理”两种销售模式,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确认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说明:(1)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存在差异;(2)发行人与经销商的主要业务条款及收入确认过程;(3)经销商是否存在年度业绩指标、经销发行人的产品类别、产品最终用途及客户信息、实现业绩指标的情况、是否存在限定销售区域的约定;(4)各期经销商进入、退出及存续情况,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持续存在业务往来的经销商数量及销售收入、发行人产品的配送方式、运费承担方式;(5)发行人对经销商的返利政策、各期金额及会计处理;(6)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与经销商的库存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以扩大收入的情形;(7)发行人海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是否一致。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各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均在不断上升,请结合发行人的设备开工时长、能源消耗及工人出勤状况等因素,说明各类产品产能利用率不断上升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各项产品的毛利率的波动幅度较大,发行人披露的主要原因为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所致,请结合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存货的计价方法、销售单价的变化情况,说明毛利率的变化是否合理。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各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波动幅度较大,且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波动幅度存在较大差异,请结合行业情况、客户所在地区的产品价格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销售价格与单位成本波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4年学术推广费与2013年基本持平,2015年出现下降,广告宣传费2014年出现大幅下降,差旅费持续下降,运输费用2015年出现下降,请说明发行人学术推广费、广告费、差旅费、运输费等与营业收入的变化是否匹配。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办公费呈持续减少趋势,服务费、研发支出2014年度大幅下降,请说明上述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变化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2017年8月23日,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6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九典制药提出如下问询: 

  发行人目前主要采用“合作经销”和“招商代理”两种销售模式。其中,在合作经销模式下,发行人向医药配送企业开具发票,医药配送企业向医院开具发票;在招商代理模式下,发行人向医药经销企业开具发票,医药经销企业向医药配送企业开具发票,医药配送企业向医院开具发票。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的招商代理模式是否符合“两票制”的要求,发行人在“两票制”实施地区如何实现由招商代理模式到合作经销模式的转变,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风险;(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销商变动比例较大的情况,说明发行人经销商的入围标准,频繁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由招商代理模式向合作经销模式的转变构成不利影响;(3)说明“两票制”政策对发行人销售费用和盈利能力的影响;(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学术推广费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性,发行人学术推广费的投入是否具备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恒泰证券:上市初期压力位30 元-35 元 

  恒泰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工作,目前公司主导产品及主要品种均为自主研发,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成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研发实力及产业化能力得到可靠验证,公司近三年来年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7%以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自公司创立即为研发带头人,在长期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培养带动了一大批科研力量,目前拥有十年左右研发工作经历的科研人员近20 人,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研人员近40 人,是一支理念先进、经验丰富、富有活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研发团队。 

  公司已获得23 项发明专利,是“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长沙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公司承担了十多项国家级项目,其中:冠心病动脉斑块治疗新药降脂消斑片研发、奥硝唑及分散片技术改造项目相继被国家科技部立项成为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椒七麝巴布贴、镇眩通络胶囊相继获得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左羟丙哌嗪及系列制剂、地红霉素及肠溶片、盐酸左西替利嗪胶囊、协日嘎四味汤胶囊等产品相继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正处在改革阶段,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医院药品招投标采购等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正在逐步制定和不断完善,医药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使得我国药品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从而将导致公司销售额和利润率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为有效控制抗生素滥用问题,我国实施了严格管理抗菌药使用的措施,对抗菌药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是医药市场上的重点产品,存在刚性需求,地位举足轻重。经过卫计委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强力整治及医患自律,“限抗”政策去泡沫化已基本完成,抗菌药正逐步步入常态化发展。虽然公司产品线丰富,拥有抗感染类、抗过敏类、消化系统类、心血管类、妇科和补益安神类等多个系列,但公司目前产品收入结构中抗生素比重较大,可能面临因“限抗”政策变化导致公司收入增长速度放缓的风险。 

  恒泰证券预计公司2017、2018 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66 元、0.92 元,结合目前市场状况,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30 元-35 元。 

  中泰证券认为,收入利润主要来自制剂,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业务由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和植物提取物四大板块组成,其中制剂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占据 50%以上收入来源,贡献 80%左右的毛利,其中左西替利嗪、地红霉素、奥硝唑和泮托拉唑为主导制剂品种。近年,药用辅料收入占比有所上升,收入占比达到 20%以上,由于毛利率水平不高,利润贡献有限。原料药占比则呈现下降趋势,植物提取物规模较小。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持续研发投入,保障后续产品梯队。 

  中泰证券预计 2017-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4.62 亿元, 5.52 亿元和 6.62亿元,同比增长 22.64%, 19.62%和 19.87%,归母净利润 6705 万元, 8213万元和 10104 万元,同比增长 22.96%, 22.49%和 23.03%。 

  应收账款、存货逐年增长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674.87万元、3,345.90 万元、4,792.27万元、5,531.58万元、6,974.82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419.70万元、3,147.41万元、4,503.99万元、5,208.58万元、6,580.2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22%、12.56%、16.50%、14.70%、32.4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0、8.12、7.59、7.75、7.30。

  

  其中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4 年末增加 1,446.37 万元,增幅 43.23%;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5 年末增加 739.31 万元,增幅 15.43%。 

  九典制药表示,公司制剂产品客户主要为医药经销商,药用辅料、原料药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药品生产企业,公司根据客户合作情况、信用等级会给予其一定的回款账期,从而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总体随收入规模扩大而增长。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存货金额分别为5,241.70万元、5,553.73万元、6,386.55万元、 7,757.77万元、8,604.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26%、38.06%、35.30%、33.07%、38.1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4、2.37、2.35、2.59、2.68。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等。报告期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三项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60%、90.62%、97.20%和 91.50%,系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 

  综合毛利率下滑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4.87%、51.95%、51.66%、51.34%、48.85%。

  

  2013年至2016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9.82%、52.96%、56.37%、54.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2017年上半年负债7,178.81万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九典制药负债总额分别为7,630.21万元、5,870.72万元、6,381.08万元、7,360.46 万元、7,178.8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0.26%、21.86%、20.05%、18.54%、17.10%。

  

  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000.00万元、1,5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0万元、1,5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01%、26.42%、32.25%、27.69%、21.25%。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556.51万元、2,018.95 万元、2,367.63 万元、3,019.51 万元及 3,022.68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28%、35.55%、38.18%、41.81%及 42.82%。 

  2013年至2017年1-6月,九典制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4.18万元、3,010.76万元、3,219.52万元、5,518.26万元、1,907.38万元,与同期净利润2,526.80万元、3,779.26万元、4,464.28万元、5,452.73万元、2,458.68万元相比,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报告期内,九典制药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298.06万元、2,784.97万元、3,396.55万元、 7,079.91万元、4,593.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73%、19.09%、18.77%、30.18%、20.39%。 

  九鼎系潜伏四年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或因看好这家药企的业绩和上市前景,在挂牌之前,九鼎旗下多家基金就已经入股九典制药。 

  早在2013年,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等5家医药投资基金,合计斥资3000万元,认缴九典制药500万元出资额。当时增资后九典制药注册资本增至4740万元。 

  截至今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股东数为18户,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96.11%,苏州昆吾九鼎旗下的4家投资基金位于十大股东榜。 

  根据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苏州智仕、苏州兴贤、苏州宝寿、苏州盛世、苏州卓兴及苏州惠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九鼎投资下属企业,这6家合伙企业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 

  朱志宏持股49.5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三大股东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在宣布启动上市辅导前夜,九典制药抛出了定增,由公司9名管理层人员包揽,合计认购742万股股份。 

  九典制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挂牌以来鲜有交易,仅于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5日有过交易,交易价格均为3.6元。 

  学术推广费猛增 

  九典制药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运输费、学术推广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构成。2013年至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5,807.58万元、5,787.91 万元、6,120.64 万元、9,277.05 万元和 5,463.6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72%、21.07%、24.65%和 25.41%。 

  其中,学术推广费用占比较大。2013年至2017 年 1-6 月,学术推广费分别为2,110.90万元、2,154.83万元、1,906.06万元、4,526.97万元、2,937.00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6.35%、37.23%、31.14%、48.80%、53.75%。2016年,企业的学术推广费高达逾4500万元,是前两年的两倍之多。

  

  招股书显示,由于公司产品需要面向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店等众多客户进行推广,因此学术推广费较高。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学术推广费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由于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影响,公司与华东等地区经销商药品制剂销售采用合作经销模式的占比提升幅度较大,学术推广费增长较快。 

  公司在对中国经济网记者的回复中称:“由于药品的疗效、质量被医生和患者的认知需要一定的过程,医药企业为实现产品销售需要进行较多的学术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根据国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要求,公司将更多的采用合作经销模式,相较于招商代理模式,在合作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及产品毛利将得到较大提升,但需更多的承担市场开发及学术推广费等终端销售推广费用。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为顺应两票制改革的趋势,公司销售费用呈上升趋势。” 

  经济观察网:财务数据“打架”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在证监会下发的信息反馈文件中,特别要求九典制药对其前后信息披露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在首次披露招股书时,曾有媒体指出九典制药的招股书与新三板挂牌时的文件存在较大差异,相同时间段多处数据、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出现出入。 

  随后,九典制药连日工作,将数据回炉重造,先后在2017年1月4日和5日公布了更正公告,同时发布其修改后的2015年度报告和公开转让说明书。在更正公告中,九典制药对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偶发性关联交易等项目进行了更正,也解释了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出现差别的原因。据其所称,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多种多样,如统计误差,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疏忽,又或者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创业板IPO的相关规定的不同等等。 

  以供应商为例,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曾露脸的上海云江化工有限公司,却在九典制药的2016年招股书中被披露为2013年度第二大供应商。更正公告中,九典制药称原公开转让说明书未披露上海云江化工有限公司系因财务人员统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时,筛选数据操作中,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0的项目被设置为自动隐藏,导致原数据统计采购金额时将其遗漏。 

  不仅如此,修改的部分还包括股东的学历信息,关联交易的具体价格等细节。而这一系列更正的结果,正是对先前公布的一系列文件改头换面,全部按照最新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改。 

  对于这个结果,九典制药表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数据及所披露内容进行全面审慎核查而导致本次更正及补充披露所产生的影响深表歉意,而此次修改并不会给投资者带来干扰。” 

  除了它所更正的内容之外,观察其2016年年报中第一大客户仁和集团的销售金额,在第一部分的“主要客户情况”这一栏显示为1741万元,但是在后所列出详细的购买数据中,仁和集团(招商代理)一栏总计销售了1734万元。对此,九典制药回复称,此差异来源于公司对仁和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直销。 

  表面上来看,此次信息更正不会给投资者带来持续负面影响,但面对这样一家公布信息有误,财务报表多处错误,面对质疑立即回炉重造,而相关人员频频未尽应有之责的公司,令人怀疑其修正后信息的真实程度。 

  根据证监会14日发布的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显示,上市公司对年报打“补丁”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此类错误频出也反映了公司对于信息公布的不够重视。因此,九典制药有必要对其报表中未曾提及的信息进行更加详细的披露,解释清楚信息贻误过程中的真实细节,同时采取一定措施避免相同事故再次发生。 

  中国经营报:九典制药疑“粉饰业绩”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2015年,九典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2.66亿元、2.90亿元,2015年收入同比增长9.02%。 

  值得注意的是,九典制药2013、2014年应收账款变动不大,2015年应收账款增幅远超收入增幅水平。 

  依据九典制药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数据,2014年年末、2015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147万元、4504万元,2015年年末大幅增加43.12%。 

  一位投资人士分析称,从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来看,九典制药存在“向下游客户放宽信用、粉饰业绩的嫌疑”。 

  记者注意到,招股说明书披露了九典制药在2014~2015年及2016年1~3月期间的前五大客户,以及同期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通过对比不难发现,2016年1~3月,九典制药对多家下游客户的销售大多甚至几乎大部分采用赊销形式,销售政策较2015年更显激进。 

  例如,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九典制药第二大应收账款对象,账面余额为222.20万元,账期也全部在1年以内。按照17%增值税率计算,对应的收入额为189.91万元。另外,该公司同样还是九典制药2016年1~3月期间的第三大客户,贡献收入194.33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赊销形式贡献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高达97.73%。 

  记者此前曾就九典制药2015年应收账款激增现象采访九典制药,公司方面当时回复称,九典制药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国内销售,在商品已发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签署确认单的当期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在完成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取得出口报关单,货物正式发运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提单,公司收到报关单、提单后按提单日期确认收入。“申报期公司严格按上述原则确认收入及对应的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 

  据九典制药方面介绍,公司制剂产品客户主要为医药经销商,药用辅料、原料药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药品生产企业,公司根据客户合作情况、信用等级会给予其一定的回款账期,从而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总体随收入规模扩大而增长。 

  “2015年,随着国家相关医药政策的调整,为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相应调整了销售策略,应收账款同比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但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不存在账龄较长的大额应收账款。”九典制药同时透露,截至2016年11月初,公司2015年末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客户在赊销政策允许的回款周期内已全部回款,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为赊销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正常波动。 

  曾多次涉嫌违法广告宣传 

  九典制药旗下产品阳春玉液、寿星补汁多次因广告涉嫌违法宣传被食药监部门通报,但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2017年5月,九典制药在安徽省药监局的要求下于当地电台播出《更正启示》,随后向药监局提出解禁阳春玉液的申请。最终,长达逾3年的暂停销售措施得以解除。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今年2月,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工作简报,九典制药再度陷入消费者的质疑声中。简报称,市民黄女士通过某电台宣传介绍后,在双流一个药店以1970元(买一送一)购买湖南寿星通络治疗骨质病变和风湿,结果觉得没有效果希望退款。 

  上述九典制药高管表示,公司的寿星补汁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为招商代理模式,经核实,寿星补汁在四川并未签代理商向四川地区供货,从公司发货流向中也没有直接发往四川双流的寿星补汁,因此公司并未直接向四川双流药店供货。 

  实际上,九典制药旗下产品阳春玉液、寿星补汁此前多次因广告涉嫌违法宣传被食药监部门通报。 

  2015年4月10日,江苏省食药监局网站发布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阳春玉液药品的公告》(苏药广公告[2015]第011号)。 

  该公告指出,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苏省食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对标示为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阳春玉液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2014年3月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也发布通知称,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多次公告仍不改正以及违法发布频次较高的阳春玉液、清血八味胶囊、红药片等15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采取责令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其中阳春玉液的广告发布频次为136次/月。 

  寿星补汁是另一款让九典制药颇为烦恼的产品。在辽宁省沈阳市食药监局2011年5月的一次通报中,九典制药寿星补汁口服液被通报指出该产品广告不科学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等,在半个月时间内刊播违法广告18次。 

  根据陕西当地媒体《西安晚报》2014年3月11日报道,为了加大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西安市食药监局曾对26个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截至2014年3月11日,西安市食药监局已按相关规定陆续恢复了11个品种的销售,其余15个品种未达到可以恢复销售的要求企业也未提出恢复销售的申请,而九典制药的寿星补汁就在上述15种未恢复销售的名单当中。 

  11月15日,记者就江苏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阳春玉液一事,致电江苏省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违法广告行为都是县级食药监局发现后上报市级食药监局,再由省级食药监局核实后作出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 

  对于上述情况,前述九典制药高管对记者表示,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出暂停销售阳春玉液通报至今,公司采取了取消擅自发布违法广告的代理商的代理资格,并责成代理商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违法广告影响等措施,目前正将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向江苏省食药监局汇报。 

  目前,江苏省食药监局还未“解禁”九典制药的阳春玉液。九典制药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近几年,阳春玉液在江苏省的销售收入很小。前述高管称,阳春玉液在江苏省的销售额极小,暂停销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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