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都匀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银监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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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银监罚决字〔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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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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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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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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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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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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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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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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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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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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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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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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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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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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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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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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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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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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