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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股份营收增长员工人数减少 产品降价毛利率上升

2017年10月18日 07: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月15日,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森霸股份”)正式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701。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的光电传感器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热释电红外传感器系列和可见光传感器系列两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 LED 照明、安防、数码电子产品等领域。森霸股份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6,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3.3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3,616.67万元用于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7月14日,森霸股份发布最新招股书。7月26日首发申请获得通过。9月4日,森霸股份开启申购,申购代码为:300701,申购价格:13.14元,单一帐户申购上限20000股,申购数量500股整数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 万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14 元/股,市盈率22.98倍。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27,974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43123387%。股价走势来看,自9月15日上市以来,森霸股份连续十一个交易日涨停。截至10月17日收盘,该股报59.65元。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911.84万元、10,266.34万元、12,161.33万元、13,226.54万元、15,544.58万元、8,016.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69.80万元、2,869.00万元、2,981.94万元、3,610.75万元、4,684.21万元、2,752.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08.13万元、2,798.33万元、3,580.58万元、3,275.63万元、5,803.20万元、2,747.80万元。 

  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88.85万元、1,106.48万元、960.09万元、1,532.65万元、1,435.93万元、1,548.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01%、10.78%、7.89%、11.59%、9.24%、19.3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8.03、8.23、11.77、10.61、10.47、5.37。存货分别为926.48万元、1,691.33 万元、1,914.80 万元、1,807.53万元、1,883.79 万元、1,987.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4%、20.37%、17.97%、17.29%、14.08%、15.26%。存货周转率(次)分别为6.12、4.28、3.84、3.76、4.15、1.93。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08%、45.80%、43.03%、47.30%、51.23%、53.77%。 

  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1,801.73万元、1,863.66万元、1,840.44万元、1,817.86万元、2,276.92万元、2,174.19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1,671.73万元、1,733.66万元、1,690.44万元、1,667.86万元、2,126.92 万元、2,024.19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18.44%、15.40%、13.22%、12.40%、12.88%、12.93%。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802人、866人、827人、664人、677人、669人。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也在2017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对森霸股份提出问询: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而员工人数却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解释系因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生产人员薪酬体系优化。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发行人开展自动化改造和工艺革新的投入情况,对应形成的固定资产内容;上述自动化改造及工艺革新情况与报告期末发行人的相关生产设备成新率等是否匹配;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对各类人员替代的具体情况。 

  产品价格方面,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80元/只、1.68元/只、1.71元/只、1.69元/只、1.67元/只、1.61元/只。可见光传感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0.11元/只、0.10元/只、0.104元/只、0.110元/只、0.102元/只、0.102元/只。 

  具体看来,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传统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1.549元/只、1.509元/只、1.444元/只、1.373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6.17%、104.66%、98.57%、115.28%。智能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3.30元/只、3.172元/只、2.821元/只、2.518元/只。产能利用率105.05%、101.36%、102.23%、109.13%。光敏电阻平均售价分别为0.0865元/只、0.0875元/只、0.0867元/只、0.0859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62%、94.68%、97.20%、101.13%。光敏三极管和 CMOS 线性可见光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0.2961元/只、0.3350元/只、0.2518元/只、0.225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2.64%、118.43%、113.99%、114.74%。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招股书显示,2015 年 6 月 17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发《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浦东人社监(2015)建字第 01025 号),其在对上海分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上述情形系因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管理上的疏忽,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该事项并未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2015年5月8日,原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清伟和上海分公司出纳谷成敏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社旗县检察院批捕。2015年11月23日,社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件,认定黄清伟伙同谷成敏侵占公司资产1.68万元。对此,证监会也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就报告期内原董事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的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补充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该实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目前,恒投证券发布研报称,预计公司2017、2018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70元、0.85元,结合目前市场状况,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46元-54元。同时,提示风险:新产品开发及时性不足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采访森霸股份董秘办,公司邮件回复未做出陈述。  

  公司专注光电传感器研发生产 为外商投资企业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的光电传感器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热释电红外传感器系列和可见光传感器系列两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 LED 照明、安防、数码电子产品等领域。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材料的生产配方与工艺,是本行业内少有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规模生产能力、完备销售网络的国内企业之一。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单森林。发行前单森林通过香港鹏威间接控制发行人 31.88%的股份,通过辰星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21.86%的股份,单森林通过上述两家公司合计控制发行人 53.74%的股份,并通过盈贝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9.26%的股份,因此单森林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单森林,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2012 年 12 月 13 日,河南省商务厅以豫商资管[2012]95 号《关于同意南阳森霸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同意森霸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中香港鹏威为外资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12.98 万股,持股比例为 31.88%。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分类,发行人从事的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发行人从事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分类代码:C3969)。 

  

  

  森霸股份本次募集资金23,616.67万元用于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员工人数呈下降趋势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017年7月26日,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在2017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对森霸股份提出诸多问询。  

  

  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变化情况 

  1、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而员工人数却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解释系因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生产人员薪酬体系优化。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发行人开展自动化改造和工艺革新的投入情况,对应形成的固定资产内容;上述自动化改造及工艺革新情况与报告期末发行人的相关生产设备成新率等是否匹配;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对各类人员替代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根据发行人披露,2017年2月艾尔默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侵权,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对其ZL20150479789.3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并赔偿270万元。请保荐代表人就该诉讼及其对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申报材料在计算发行人缴纳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欠缴数额时未考虑已缴纳新型农村保险的员工。申报材料同时显示,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仅为不足一半的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且不足额);对于多数员工,发行人仅为其缴纳新型农村保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为多数员工缴纳新型农村保险而非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准确计算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欠缴数额及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 

  4、发行人从2015年度对年末存货中超过1年以上部分(已完全没有价值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除外)按照5%的比例计提跌价准备。根据2015年、2016年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实际报废率,发行人决定从2014年起对库龄在1年以上的存货改按1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差异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变化所履行的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其财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2017年7月14日,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森霸股份提出诸多问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鹏威国际和南阳鹏威光电为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单森林和研究院院长郑国恩持有鹏威国际股权,且担任鹏威国际董事。南阳鹏威光电为鹏威国际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敏阻产品,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南阳鹏威光电成立后的股权和主营业务及其变动情况,主要产品的具体用途,开展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和场所,南阳鹏威光电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说明南阳鹏威光电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2)南阳鹏威光电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等。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2)报告期内缴纳员工“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是否已经足额缴纳,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销售结算模式及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以及是否得到严格执行;(2)结合行业特征、产品特点、结算政策等因素,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账龄确定的方法,是否存在大额不可回收的款项,与主要销售客户的匹配性;(3)报告期内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是否为新增客户、信用期、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占比、账龄、期后收款情况、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金额、超过1年仍未收回的原因,对于金额较大或者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的明细构成情况、各项目库龄,是否存在已销售未及时结转情况、是否包含与上述项目无关的支出;(2)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方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补充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是否与订单计划相匹配;提供各报告期末存货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对应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存在期后退货的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库存商品、在产品的具体构成,并解释其波动原因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董事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该实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现金流变化较大的原因、各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大额变动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2)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营业收入等科目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 

  券商: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46元-54元。 

  恒投证券发布研报称,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的光电传感器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热释电红外传感器系列和可见光传感器系列两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LED照明、安防、数码电子产品等领域。 

  热释电红外传感器龙头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尤其在热释电红外传感器领域,是国内少数掌握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5项专利,涉及红外敏感陶瓷材料、红外滤光片封装、贴片式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多通道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测试仪等。公司同时拥有两种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核心组件(红外滤光片及红外敏感陶瓷)配方及生产制备能力。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分会2015年6月发布的《中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行业概览》显示,公司2014年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量约占整体市场份额的30%左右。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照明、安防、开关、玩具、家电、数码产品等多种领域,使公司产品销售呈现“客户数量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从而大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单一客户或单一行业出现危机,并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严重影响。 

  主要潜在风险:新产品开发及时性不足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照明、安防、智能家居等行业,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尤其是物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化,下游应用领域对光电传感器的性能及功能要求不断升级,对智能化、微型化、多功能化的产品需求将愈加迫切,对公司的传感器产品的功能、灵敏度、集成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需求,将对公司市场开拓构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十年来,随着下游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光电传感器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并涌现出了规模不等的众多企业,国内光电传感器行业的市场竞争正在加剧,同时公司还面临来自国际企业的竞争。如果本公司不能保持现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与重点市场的既有优势,并不断开发新产品与开拓新市场,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17年8月30日,中证指数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46倍。预计公司2017、2018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70元、0.85元,结合目前市场状况,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46元-54元。 

  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遭罚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 

  招股书显示,2015 年 6 月 17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发《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浦东人社监(2015)建字第 01025 号),其在对上海分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上述情形系因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管理上的疏忽,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上述建议书后,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该事项并未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存在并未按员工实发工资计算缴纳、部分员工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替、部分员工未缴纳以及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情形,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主管部门已就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社保缴纳事宜出具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就上述社保缴纳问题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的“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报告期内缴纳员工“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66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451 人,差异人数为 15 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397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77 人,差异人数为 20 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08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69 人,差异人数为 39 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12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75 人,差异人数为 37 人。 

  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招股书显示,主要产品中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最高,均保持在75%以上,可见光传感器收入占比22%左右,其他产品收入各期占比均不超过 1%。 

  

  

  传统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智能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光敏电阻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光敏三极管和 CMOS 线性可见光传感器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80元/只、1.68元/只、1.71元/只、1.69元/只、1.67元/只、1.61元/只。可见光传感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0.11元/只、0.10元/只、0.104元/只、0.110元/只、0.102元/只、0.102元/只。 

  具体看来,2014年-2017年1-6月,公司传统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1.549元/只、1.509元/只、1.444元/只、1.373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6.17%、104.66%、98.57%、115.28%。智能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3.3004元/只、3.1723元/只、2.8205元/只、2.5176元/只。产能利用率105.05%、101.36%、102.23%、109.13%。光敏电阻平均售价分别为0.0865元/只、0.0875元/只、0.0868元/只、0.0886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62%、94.68%、97.20%、101.13%。光敏三极管和 CMOS 线性可见光传感器平均售价分别为0.2961元/只、0.3350元/只、0.2518元/只、0.225元/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2.64%、118.43%、113.99%、114.7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较为稳定,主要是因为同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充分,价格较公开透明。且公司成立多年,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目前处于发展的成熟阶段,公司更注重依靠产品性能及配套服务来争取客户,而非仅依靠价格策略来拓展市场。 

  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均值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 

  

  

  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关于综合毛利率的对比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08%、45.80%、43.03%、47.30%、51.23%、53.77%。2012年-2016年,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4.78%、34.94%、33.58%、28.89%、25.99%。 

  公司称,报告期内,可见光传感器产品的毛利率呈稳步上升趋势;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呈基本稳定态势;而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品的毛利率呈现出小幅波动的趋势:2013 年度毛利率升高的主要原因是改进生产工艺和降低原材料损耗率;2014 年度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变化和降价促销政策等;2015 年毛利率升高的主要原因是产能产量的扩大降低了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目前,国内尚无与森霸股份完全类似的从事光电传感器研发、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仅有利达光电和汉威电子与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与公司相同,因此选择这两家公司作为本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中利达光电主要从事微显示投影系统光学元(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投影机、数字高清大屏幕投影电视等,其中其光敏电阻等可见光传感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 16%左右。 

  汉威电子主要从事多门类传感器、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传感器、安防环保仪表领域最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其气体传感器和监测系统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 10%左右。 

  注册地在贫困县“身份”受关注 董事长亲戚云集持股 

  招股书显示,公司注册地址为社旗县赊店镇香山路森霸公司院内。 

  据《证券时报》报道,森霸股份注册地在贫困县的“身份”颇受关注。2016年9月,证监会一纸IPO扶贫新政,让“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成为注册地在贫困县的拟上市企业最大福利。仅在河南地区,2016年11月就有山水环境、中云创和蓝天燃气3家新三板公司公告移师贫困县,为加速IPO铺路。不过,森霸股份此番过会是否与贫困县新政相关尚未可知。 

  

  

  

  

  董事长单森林亲戚持股情况 

  和讯网报道,股权结构方面,南阳森霸的实际控制人为单森林,其通过香港鹏威和辰星投资合计控制53.74%的股份,并通过盈贝投资间接持有9.26%的股份。单森林的不少亲戚也持有不少股份。 

  其中单森林二弟的配偶孙玉珍持有5.9%的股份;单森林的四弟单福林持持有5.46%的股份;间接股东单瑞芳的儿媳袁萍持股2.18%;单森林四弟媳的哥哥张卫东持股2.18%;单森林的姑姑单瑞芳持股0.55%;单瑞芳的女儿张豫持股0.55%。 

  副总侵占公司财产1.68万 IPO立项后被“清理”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记者曾接到投资者杨先生投诉称,该公司原元老级高管黄清伟在公司启动IPO程序后,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捕,而后将其持有的森霸股份股东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换取了谅解,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黄转让股权是否被胁迫,以股权换取谅解来免除牢狱之灾?还是黄夫妇持有的股份本来就是替实控人代持?这事很蹊跷!”杨先生说。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线索,《大众证券报》记者展开了调查。森霸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2012年12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单森林、黄清伟当选为董事,单森林随后在董事会中被选举为董事长。同日,董事会分别聘任单森林、黄清伟为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说明的是,单森林系森霸股份实际控制人,发行前通过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31.88%股份、通过深圳市辰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辰星投资”)间接控制21.86%股份,合计控制森霸股份53.74%的股份;此外,通过深圳市盈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盈贝投资”)间接持有9.26%的股权。 

  招股书显示,2015年5月8日,原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清伟和上海分公司出纳谷成敏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社旗县(注:森霸股份所在地)检察院批捕。2015年11月23日,社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件,认定黄清伟伙同谷成敏侵占公司资产1.68万元。2015年12月25日,社旗县检察院认为黄清伟和谷成敏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决定对黄清伟和谷成敏不予起诉。 

  就在黄清伟被批捕之后次月即2015年6月,森霸股份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黄清伟自然落选“出局”;单森林继续当选并被选举为董事长。2015年7月31日,黄清伟将持有的森霸股份股东盈贝投资16.5694%的股权以原出资价格373.89万元转让给单森林;黄清伟的夫人朱丽慧将持有的公司森霸股份股东辰星投资9.0731%的股权以原出资价格119.84万元转让给单森林,该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黄清伟被批捕、股权转让一系列事情发生在森霸股份IPO项目立项后不久。森霸股份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披露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3月20日,森霸股份项目组提交立项申请报告。4月22日,保荐机构立项委员会同意立项。长江证券在尽职调查中也对黄清伟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事件进行了核查。材料显示,黄清伟在担任森霸股份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涉嫌通过上海志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志感”)、上海蘅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蘅渝”)对公司实施职务侵占。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黄清伟将上海分公司18名员工擅自调动至上海志感、上海蘅渝工作,同时向公司申领该部分员工的工资。2015年4月,森霸股份向社旗县公安局报案。社旗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经初步审查,决定刑事立案。根据刑事立案侦查初步核实,黄清伟、谷成敏涉嫌职务侵占的数额30余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后称,根据现有证据认定黄清伟为上海志感、上海蘅渝的实际控制人身份的依据不充分。上海志感与森霸股份没有发生过业务往来,上海蘅渝与森霸股份发生过委托加工、产品采购和产品销售业务。将上海志感、上海蘅渝认定为森霸股份关联方的理由不成立。上海志感和上海蘅渝与森霸股份的交易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黄清伟涉嫌职务侵占事件并未对森霸股份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森霸股份招股说明书对于黄清伟、朱丽慧的情况,除了涉嫌职务侵占案件、股权变动情况部分,其它未有只字片语。社旗县公安局对于黄清伟涉嫌职务侵占刑事立案侦查初步核实的数额“3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范围,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根据社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件时认定侵占公司资产数额“1.68万元”,则低于“数额较大”起点标准。 

  黄清伟、朱丽慧夫妻为何在公司IPO启动后转让森霸股份股东股权给单森林?是否此前存在代持现象?若该转让是因涉嫌职务侵占,以转让股权的代价换取公司和大股东的谅解、免除牢狱之灾,那是不是公司报告期内控存在缺陷?“从通常理解来看,(黄清伟、朱丽慧夫妻转让股权给单森林)行为是因为券商、律所等中介机构提出的要求,中介机构认为存在了瑕疵、必须要转让。至于是不是存在代持,不好判断。”上海一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记者。  

  公司上市前四年累计分红8200万元 

  招股书显示,公司近年来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3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实施完毕。 

  2014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实施完毕。 

  2015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5 年 9 月 6 日实施完毕。 

  2015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实施完毕。 

  2016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该股利分配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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