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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寒:电商“先行赔付”当成消费者权益首要保障

2017年09月22日 09:29    来源: 齐鲁网    

  作者:七江寒

  9月19日,京东的两家第三方店铺“多宝盒数码专营店”和“繁星数码专营店”由于涉嫌出售假冒三星配件受到深圳警方查处。针对此事件,京东方面表示,已通过微博发布《关于两家第三方店铺涉嫌出售假冒配件的处理通报》,并将会启动平台的先行赔付机制,对于所有在涉案店铺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提供退一赔三服务。 (9月21日 新华网)

  从2015年6月,全国工商局与阿里巴巴、京东、携程、1号店等十大电商平台签订“先行赔付”制度承诺书,到2016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与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再到2017年9月京东启动平台“先行赔付”机制,经过2年多时间的制度完善与实践,以京东“先行赔付”为先河,“先行赔付”从理念转变为制度,在网络交易平台真正实施起来。

  无疑,这对众多网购者而言是利好的消息。当前,“网购”已经成为中国人消费的主要生活方式之一。便捷、便宜的买到一件高品质的产品,让众多网购者为之“疯狂”。不过,假冒产品的“暗疮”却一直存在,这“暗疮”无论是对网络交易平台,还是消费者都有损害。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是实体店销售的属性,而网络交易平台的隐秘性、易操作性,电商、厂家往往能够“跑得了和尚,也跑得了庙”,即便是“不跑”,网络交易的跨区域性、取证难等,让众多消费者在维权时只能“望而却步”,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减少或不再网购。

  相比“躲在网络里”的电商,消费者在买到假冒产品时,只能被动维权,他们不仅要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甚至会造成高于真品的利益损失。从这些角度来看,假冒产品的存在,不仅坑了众多网购消费者,对网络交易平台而言,丧失的是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

  而“先行赔付”制度的实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便捷的“绿色通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当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产品时,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赔付”程序,不仅能够及时保障消费者权益,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更因平台优质的服务赢得信赖。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先行赔付”能够真正实施起来,也正是京东等平台对电商产品的“自信”,对产品的严格审核、高标准的合作规范,与优质的商家、厂家合作,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而这种“自信”既需要平台的自我革命,也需要平台的主动作为。

  一方面,京东等网络交易平台仍然需要把“打假”作为平台要务,通过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在消费端,继续完善“先行赔付”制度,让消费者“顺风顺水”的获得赔付,也要避免因恶意“先行赔付”对平台及商家等造成损失。

  另一方面,通过京东等网络交易平台的打假、质量监审、“先行赔付”等制度,倒逼产品生产厂家、商家提升产品的品质、服务,完善整个电商生态,让网络交易平台品质得到提升。

  由此来看,“先行赔付”需要背后更多制度、规范的有力支撑。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先行赔付”是消费者最能看得见、摸得着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它几乎影响着网络交易平台的“口碑”,影响着消费的“用手投票”,海底捞教训告诉我们,“好口碑”需要长期的积累而获得,而“坏口碑”可能在一瞬间就能获得。因此,“先行赔付”当成为维护消费权益的首要保障。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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