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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数据造假第一案:弘康人寿粉饰业绩被处罚

2017年09月22日 09:17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济南报道

  近日,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因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而被发监管函。这是保监会组织保险公司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以来公布的首个案例。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弘康人寿今年来屡受保监会关注,除监管函外,还曾因“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被保监会罚款。

  此外,今年上半年,弘康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仅为30.51%,只比人身险新规中对该项比例的规定多出0.51%。

  虚假报数成为第一案例

  经济导报记者从监管函看到,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保监会责令弘康人寿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弘康人寿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除此之外,弘康人寿还被要求重新编报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要求其认真整改强化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提高依法合规意识,确保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真实完整,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保监会。

  其实,这种借助公允价值估值实现保险公司本身资产增值提高偿付能力水平的“会计游戏”早就被保监会明文叫停。2014年保监会发布的《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叫停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因为,过这种方式来粉饰业绩的公司,很可能偿付能力将出现严重不足。

  经济导报记者从弘康人寿公开数据看到,其保险业务收入从一季度的20.96亿元下滑至1.88亿元,但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却从一季度的154%上升至180%。

  “弘康人寿利用这种做法粉饰偿付能力势必成为监管整顿的对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多项违法行为被罚50万

  经济导报记者还发现,今年7月,弘康人寿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50万元。

  2016年10月,弘康人寿报送的2016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弘康全意保两全保险”等10款产品备案材料中,总精算师均为时任弘康人寿市场总监霍某。而霍某是于2016年5月24日被任命为精算临时负责人的。根据有关规定,精算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而截至2016年11月,保监会都未核准过霍某担任弘康人寿总精算师的任职资格。

  弘康人寿以公司内部发文形式指定的临时履行合规负责人贺某某、临时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张某某也均在弘康人寿2015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出现。贺某某均以合规负责人名义签字,张某某均以财务负责人名义签字。巧的是,保监会也从未核准过贺某某担任弘康人寿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未核准过张某某担任弘康人寿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外,弘康人寿于2016年1月通过银行转账向上海金诚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金诚通公司”)支付30.4万元,该笔资金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2016年6月,弘康人寿取得金诚通公司开具的广告费发票,并于2016年9月将该笔费用以业务宣传费名义列支。经查,该笔广告费并未实际发生,金诚通公司在收到30.4万元并扣除部分费用后将剩余资金返还弘康人寿,弘康人寿使用返还资金支付了营业总部银保外勤人员相关费用。

  处罚书决定书显示:弘康人寿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对弘康人寿罚款10万元。弘康人寿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对弘康人寿罚款40万元。

  原保费占比逼近监管红线

  今年上半年,寿险行业持续调整业务结构。业务结构的调整带给弘康人寿巨大挑战。

  上半年82家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上涨25.98%,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同比下挫57.98%,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164.69亿元,同比减少69.79%。投连险“大户”,弘康人寿规模保费同比缩水超过7成。

  数据显示,上半年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2万亿元,同比增长29.32%。可即便如此,今年上半年仍有部分寿险公司原保费占比不足三成。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弘康人寿等4家公司原保费占比逼近监管红线。其中,昆仑健康上半年实现规模保费16.3亿元,其中原保险保费6.42亿元,占比39.39%;弘康人寿实现规模保费74.88亿元,原保险保费22.84亿元,占比30.51%。

  随着万能险保费的下降,一大批寿险公司规模保费出现下降,弘康人寿也位列其中。数据显示,前7个月弘康人寿规模保费同比下滑71.6%。

  数据显示,弘康人寿2016年营业收入为16.54亿元,同比减少了35.9%;保险业务收入更是减半至11.18亿元,2015年该数据为21.91亿元。从营业支出上看,弘康人寿2016年退保金为24.63亿元,同比增长28.3%,公司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反而同比增长了58.2%至0.87亿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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