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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动力:分红公告

2017年09月13日 06: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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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新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LOF )分红公 告

  公告 送出日期:2017 年 9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欧新动力 混合(LOF) (场内简称: 中欧动力)

  基金主代码 166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02 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中欧 新动力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 金 合 同 》 、 《 中 欧 新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9 月4 日

  有 关 年 度 分 红 次 数 的 说

  明

  本次分红为2017 年度的第一 次分红。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 简

  称

  中欧新动力混合

  (LOF )A

  中欧新动力混合

  (LOF)C

  中欧新动力混合

  (LOF)E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 代

  码

  166009 004236 001883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

  民币元 )

  2.1645 2.1627 2.1813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

  1,442,009,341.30 286,630.26 1,666,198.35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下属分

  级基金应分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144,200,934.13 28,663.03 166,619.84

  本 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分 红

  方案 (单位: 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4.15 4.15 4.15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 的基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本

  2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

  2)本基金每次 分配比例不 低于期末 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且基 金红利发放

  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

  工作日;

  (2 )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

  2. 与分红相关 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9 月18 日

  除息日

  2017 年9 月19 日(场内)

  2017 年9 月1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9 月21 日(场内)

  2017 年9 月20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 体

  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即场内)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 外) 的基金份

  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选择红利再投资

  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17 年9 月18 日 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自 2017 年9 月20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

  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证 券 投 资基 金 税收 问 题 的通 知 》 , 基 金向 投 资者 分 配 的基 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 现金红利款 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的日期 。

  3 . 其他需要提 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7 年 9 月13 日上午9:30 至10:30 期间停牌 1 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17 年 9 月 14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暂停本基金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分 红并不改变 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 特征,也不会因 此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3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

  风险。

  (4)权益登记 日当天申请 申购或转入 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权

  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权益登记日当天买

  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 (5)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3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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