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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案数量快速增长

2017年09月08日 07:51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周丹)9月6日下午,福田法院对五年来的金融案件审判状况进行研究和总结,发布《金融案件审判状况(2012-2017.8)》白皮书。记者获悉,银行卡纠纷案件以信用卡纠纷案件为主,占90%以上。2012年至2017年8月,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33111件,审结30271件。预计今年该院受理的该类案件数将超1万宗。

  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现数量多、标的较小的特点,多数因持卡人未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而被诉讼。2014年至2016年,福田法院每年受理的银行卡纠纷案件数量大体持平,主要原因是法院司法资源有限,难以消化巨量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有关银行不得不按照连接点选择多个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债权的成本有所增加。

  2017年,福田法院“巨鲸”智平台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了金融类案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司法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截至2017年8月已有信用卡纠纷诉讼及执行案件3000余宗上线办理。

  近年来,在福田法院信访、再审的案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占到了较大比例,原因均为案件执行时该案被告提出其不是持卡人,未申领、使用过涉案信用卡,其身份被冒用。

  由于需要抢占市场份额,信用卡推广人员早期普遍存在不按照规定认真审核申领人身份的问题:有的是只要有身份证即可,是否本人也不问;有的是没有身份证,有他行银行卡也可;甚至有先办卡,后补身份证的情况。在发卡中的种种乱象,导致申请人身份真实性审核一度失控。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近年来上述情况有了一定好转。

  信用卡合约通常附在领用协议背面,印刷字体小而密,申请人基本不认真阅读。而这些合约中存在大量的义务性条款,比如逾期利息、超额费用、约定管辖、有权扣取同行其他账户款项冲抵欠款等,发生纠纷后,有的持卡人以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约定含义不明等理由,要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法院建议,银行在签署信用卡领用合约时,应参照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进行特别说明的方式,重点提醒申领人注意格式性条款,特别是对涉及利息、费用等银行业专业名词时,向持卡人释明各种专业名词的内涵、计算方式、费率等,增强持卡人谨慎透支的消费意识。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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