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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部门发文防范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2017年08月15日 08:13    来源: 证券日报    

  煤电“巨无霸”呼之欲出 《意见》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

  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14日,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重组整合。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炭、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加强煤炭、电力企业中长期合作,稳定煤炭市场价格;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

  海通证券一位分析师昨日表示,16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支持煤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出国家重视、鼓励大型发电企业的重组整合,煤电产业链协同,整合煤电资源,稳定煤炭价格,或加快煤电重组。在国家大力推动央企整合、煤电联营的情况下,国电集团与中国神华集团的合并或已是大概率事件,煤电联营将会是未来煤电行业整合的基本方略,推测未来或将以神华和中煤两大煤炭集团为基础,重组5大电力公司,最终有望形成两个大型煤电合营综合公用事业公司。

  开源证券一位分析师昨日指出,国家解决煤炭去产能是统筹考虑的,是要同时结合电力产业协同发展的。2017上半年屡屡出现煤电矛盾,目前来看国家的一条主要策略是整合煤电资源,通过煤电联动节约成本,降低同质化竞争,既解决煤电去产能问题,又解决火电等企业巨额亏损,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因此可以说煤电联营是未来的明显趋势。因此,五大发电集团会成为未来“合并”的主战场,再加上大型的煤企,未来煤电的强强结合,以及电力企业上下游的兼并重组都会是“好戏在后头”。

  此外,《意见》提出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煤电企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的信贷支持。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和批建不符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贷款、发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对纳入暂缓范围的在建煤电项目,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风险管控,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有效保护金融债权。

  华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其实就是对行业内效率不同的企业配置资源的手段。通过对行业内优质企业进行金融支持,同时限制低效企业的资金配给,可以有效实现行业内产业的调整和升级。

  天风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彭鑫8月14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是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有助于发挥金融引导作用,助推去产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化解过剩产能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必须配套相应的金融贷款支持,将支持“去产能”与防范化解风险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积极稳妥的化解过剩产能。而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强调和完善“差异化”,以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倒逼过剩产能的退出,体现了我国去产能过程中多种机制的综合利用,这对去产能的稳步推进也是一种保障。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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