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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21日起发卡行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2017年08月04日 07:46    来源: 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称,外汇局将于8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银行卡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各发卡行均应按照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要求,于北京时间每日12时前报送上日24小时内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根据国家外汇局的通知要求,发卡行若不能按要求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自9月1日起应暂停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直至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而9月1日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

  实际上,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外汇局就曾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须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当时国家外汇局强调,发卡行应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因冲正、错报等原因导致报送信息有误和漏报,发卡行应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并补报正确信息。同时,发卡行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实行零报送制度。凡是开通银行卡境外交易功能的发卡行,均应按要求报送信息,未发生境外交易应进行零报送。

  对于为何要报送银行卡境外信息,外管局官网称,这是为了“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监测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卡境外违法违规交易的管理。而外管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用卡。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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