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白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白城分行信贷业务违规,白城银监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白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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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监罚决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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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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