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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蛰伏待机

2017年07月27日 07:20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由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的收益。股权众筹至今未能快速发展,与其商业模式和股权投资特点等密切相关

  ▲ 我国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现象,股权众筹在帮助这些企业解决初创期的融资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我国需要多样化的资产配置手段,股权类投资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发展股权众筹,是大势所趋

  时至盛夏,股权众筹却日益降温。

  日前,来自第三方股权众筹网站——众筹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股权众筹运营平台数量仍在进一步下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有404家众筹平台处于运营状态,其中股权/收益权众筹平台约为175家,约7家平台网站链接失效。无论是众筹平台整体还是股权/收益权众筹平台数量,今年以来均呈现缓慢下降态势。

  与此同时,股权众筹项目融资额也在减少。数据显示,2017年6月,有项目达到目标融资额的平台为12家,总融资额环比5月份接近腰斩,为第二季度最低。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由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的收益。从2015年骤然火爆、各类平台野蛮生长,到如今平台数量和融资额持续下降,我国股权众筹正面临行业洗牌。潮水退去,方知谁在裸泳,股权众筹未来的发展依旧布满荆棘。

  发展瓶颈仍存

  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P2P)曾是互联网金融的两面旗帜,但与持续火爆的P2P相比,股权众筹的发展明显滞后。业内人士表示,股权众筹至今未能快速发展,与其商业模式和股权投资特点等密切相关。

  由于项目侧与资金侧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股权众筹的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股权众筹在项目侧主要服务于初创企业,决定了项目本身的高风险属性;而在资金侧,主要对接缺乏私募股权投资渠道的个人投资者,这部分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但资金量小,一般低于100万元,达不到认购私募股权基金的资质,“项目侧具有高风险性,资金侧风险承受能力又相对较低,所以股权众筹平台在进行项目端和资金端的匹配上往往会出现困难”。

  “在股东人数限制、投资人门槛尚未放开的情况下,股权众筹的业务模式存在‘天花板’。”投壶网CEO赵妍昱同样表示,一方面,在项目端,投资方往往会认为项目投资风险过高,另一方面,投资端的普通大众对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项目风险与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存在错配,股权众筹在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上有待商榷。”

  存在项目欺诈风险,难以建立信任,是股权众筹面临的第二道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项目欺诈问题因项目方、股权众筹平台方、领投人、投资人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故而股权众筹平台自诞生之日起便成为了重点规制的对象。由于投资人无法充分地了解项目真实背景以及融资方的全面资料,导致其在做投资决策时,可能做出错误的、不合理的行为,从而放大投资风险。

  如何获得客户持续的信任,并产生持续的投资,是股权众筹项目获得融资的一个至关重要因素。然而,由于部分股权众筹平台和项目的信息并不透明,阻碍了投资者进行准确的判断,也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信息不对称是股权众筹道德风险和‘逆向淘汰’滋生的温床。”杨东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大数据,虽然股权众筹平台不可能像银行等机构一样在线下进行细致入微的调研,但通过以往的交易资料、项目评级等大数据,股权众筹平台和项目为投资者及时提供自身能收集到的信息仍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还需要建立和实施更多行业规范。

  未来谨慎乐观

  继P2P网贷平台火爆之后,股权众筹也因对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积极意义,逐步成为资本竞逐的焦点。不过,由于行业本身存在“痛点”,其发展前景面临着“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尴尬。多数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谨慎乐观”,股权众筹发展蛰伏待机。

  “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股权众筹只能维持一个小众市场的格局。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空间,关键是要打破项目侧和资金端的风险错配。”薛洪言认为,一方面,股权众筹服务初创企业的定位不能改变,不能变成PE、VC;另一方面,众筹的本质是将资金“聚沙成塔”,将大众零散资金集中为大资金,去做原本做不了的事情,由于资金量大、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股权投资渠道,因此股权众筹在资金侧也只能服务于资金量有限、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

  “2017年对于行业来说,应该还是处于洗牌阶段,早期创业准备不充足的平台应当会被逐渐淘汰出局。由于政策不明朗、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投资者教育尚不完善,这些因素都要求平台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或很强的募资能力,这将导致行业分化更加明显。”赵妍昱认为,基于风险投资行业本身存在的行业痛点,创投业务的互联网化有着客观的市场需求,股权众筹必须扎根于风险投资行业本身,这是出发点,也是其发展的目的和价值。

  股权众筹早已迎来政策春风,但相关配套措施还需及时跟上。2015年7月,央行等10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股权众筹概念;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目前来看,支持股权众筹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多停留在2015年和2016年,近一年来几乎没有配套支持措施。反观同为互联网金融范畴的P2P,近一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不少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的政策举措。”在杨东看来,股权众筹作为新兴的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可促进创新创业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和规范发展股权众筹的政策措施还应尽快落地。

  对于股权众筹行业发展前景,持有乐观态度的业内人士也有很多。他们认为,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现象,股权众筹在帮助这些企业解决初创期的融资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我国富裕阶层正在崛起,需要多样化的资产配置手段,股权类投资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发展股权众筹,是大势所趋。

  “可以预见的是,在经历‘大浪淘沙’后,不合格众筹平台将会退出,一批真正优秀、专业、有责任心的平台将存活下来,股权众筹行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众投邦董事长朱鹏炜建议,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他同时呼吁全行业携手加强投资人教育,强化自身管理,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温济聪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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