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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报湖北黄石违法举债查处情况

2017年07月12日 16: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记者 曾金华)7月12日,财政部发布通报,披露湖北省查处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情况,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问责处理。

  今年以来,财政部着力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分批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此前,已通报过重庆、山东、河南等省一些地方有关情况。

  此次通报披露,2015年8月,经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由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违法向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年利率10.2%。2016年,该笔借款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进行了偿还。

  2017年6月20日,黄石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政府置换债券管理规定,立即收回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置换债券资金1.1亿元,由市政府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目前,黄石市财政局已收回该笔置换债券资金,正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安排使用。

  通报显示,按照《预算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黄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某,动议并召集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决策违法举债事项,并签批同意财政部门违法举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孔某已因其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黄某、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虽提出过异议但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决策,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鲁某,对相关财经法规政策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责成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黄石市政府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财政部表示,个别地区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后继续违法违规举债,严重损害国家总体安全和风险防范效果。湖北省政府依法处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有力地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予以通报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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