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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IPO:客户相对集中 2016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超22亿

2017年07月05日 17:24    来源: 中国网财经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67亿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南京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联合保荐。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新能是一家主营业务为从事新能源,包括生物质、风能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运营的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售电收入及副产品热力销售收入,主要客户为地方电网公司。

  从业绩来看,2014-2016年,江苏新能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8.71亿元和11.46亿元,同期净利润2.21亿元、1.61亿元和3.18亿元。不过,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公司对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同期营收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了79.28%、92.65%和95.75%。江苏新能表示,如果未来江苏地区的新能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从主营业务构成来看,2014-2016年江苏新能生物质发电收入占比分别为64.77%、55.96%和45.33%;风力发力收入占比达19%、30.25%和43.64%,而太阳能发点和供汽供水收入所占的比例均在10%以下。

  招股书显示,江苏新能2014-2016年的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9564.99万元、11221.69万元和11044.6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为22.56亿元,如果未来利率水平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据了解,江苏新能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02%、46.05%和51.93%,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达到了81.7%、67.87%和61.68%。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江苏新能的控股股东是国信集团,持有公司32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间接持有公司85%的股份。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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