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昨日,天津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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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银监罚决字〔201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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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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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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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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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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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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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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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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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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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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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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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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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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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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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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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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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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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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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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