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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改中小险企亟须差异化突围

2017年06月19日 08:35    来源: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双85”系数调至“双70”、“双75”等多档,二次费改或加速险企两极分化

  □本报记者 但慧芳

  占据财险市场80%份额的车险,开启新一轮“革新之路”。

  “虽然没有商业车险第一次费率改革那样‘如临大敌’,但各地区在通知下达后已开始对公司系统、条款等进行略微的调整和改进,只等最后落地实施时间。”6月17日,中南地区一大型财险公司高管对长江商报记者如此描述第二次车险费改给各财险公司带来的变化。

  6月9日,保监会下达《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财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在不同地区可调整为“双70”、“双75”、“单75”等四档,在原来执行的“双85”系数基础上再次出现调整。测算显示,此轮费改将0.4335的最低折扣率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下降5-10个百分点。

  6月18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胡宏兵教授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于第一轮车险费改,车险二次费改主要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大数据系统,调低向下的幅度,让利于消费者。他认为,此次调整的幅度相比此前并不太大,险企拿价格做文章的机会不会太多。中小险企后期进行市场竞争更多还是应回归到细分市场、差异竞争和提供更好的服务上来。

  时隔一年迎二次费改,折扣最低至3.4折

  “没想到来得这么快。”财险公司一部门副总这样对长江商报记者感叹。“按时间算,从第一轮车险费改全国推广到目前仅一年时间。从推进过程来看,今年7月1日不一定能推向市场,但也仅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长江商报记者根据此轮费改通知整理发现,相比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国18个地区试点、2016年7月1日起试点正式推广到全国的第一次商车费改,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出现一定比例的调整。

  第一轮费改保监会印发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分别在(-15%,+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此次第二轮费改的通知显示,根据地区情况不同,保监会给出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范围。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业内称“双70”;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业内称“单75”;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业内称“双75”。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业内亦称“单75”。

  综合测算显示,第一轮车险费改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一般指连续三年不出险)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此轮费改则将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下降5-10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低风险车主最低可享受3.4折车险优惠,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安全记录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与此同时,高风险车主缴费费率则会在更高的保费水平。此外,在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上,则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自主定价加剧两极分化,中小险企慎“饮鸩止渴”

  “从第一次费改的历史情况来看,车险市场的价格会出现更大的变化空间。”近日,有行业高管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在第一轮费改开放自主定价权后,一些新进入的险企为了“抢夺”优质客户,曾以更低的价格、更高的销售返佣费刺激营销员、代理机构以及4S店代销员等销售其公司推出的车险产品。

  “大型保险公司不得不迎战,车险产品设计和定价模型确实不复杂,只要是市场反映好的产品和价格,跟进和模仿非常快。”6月17日,华中地区一知名财险公司地区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大型保险公司经营压力也有体现,利润空间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挤压,但是中小型险企实则更为‘痛苦’。”

  该人士分析,此前一次费改自主定价开放市场价格后,新进入市场的财险公司或中小险企就面临着“价格诱惑”,在标准化、规模化、产品规格统一化的车险市场,似乎“谁价格低谁就可能获得一定的主动权”,进而引发市场激战。

  确实,长江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不止一次听闻,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启动初期,各公司在车险定价上掌握了更多主动权,部分保险公司采取了超低保费拉单、以现金形式返还保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为了获得更多的投保用户。这些“价格战”、“费用战”、“佣金战”,既影响了车险市场运行效率,也导致了部分中小型保险企业的亏损。

  保险机构年报综合统计显示,在过去的2016年,车险保费收入约6829亿元,承保利润约74亿元,利润率约1.1%。出现车险业务亏损的41家公司亏损总额达到63亿元,只有16家公司车险承保盈利,行业亏损比例达到75%。这57家财险公司中,其中人保、平安和太保占比达87%,“三巨头”的车险承保利润合计118亿元,“二八法则”已然尽显。

  多位行业人士表示,车险市场的经营分化情况还在加剧,自主定价权的进一步扩大可能意味着大型险企主动权越大、竞争优势越发明显。

  “价格调整确实会对利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目前车险市场来看,早期通过价格争抢市场的竞争方式正在慢慢‘失效’,如果中小险企一味强调价格战,无疑‘饮鸩止渴’,最终在市场中的份额和盈利能力会被削弱。二次费改带来的‘拿价格做文章’的影响应该有限。保险公司服务的能力和便捷性越来越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胡宏兵教授指出。

  寻找差异化、拓展

  “非车险”更具优势

  多位险企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对于各财险公司来说,无论是新进入的公司还是有“野心”的中小险企,车险市场是不得不重视和切入的市场,“占整个财险市场的70-80%的比重”。

  但从市场发展来看,车险一直属于“规模大、利润薄”的市场。

  “与定价低、成本高有关,国内车险市场公司管理成本、核保成本、理赔成本、业务开发成本均‘居高不下’,而打‘价格战’的传统竞争模式由来已久。”有保险专业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分析。

  从保监会改革初衷来看,市场创新和规范发展已经箭在弦上。“中小险企经营困难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保险市场在金融领域中是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新进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将付出努力,比如资本金、技术、人才。商车改革是市场化改革,随着不断深化,市场规律的作用将逐步扩大。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规律。在商车改革过程中,市场将逐步发挥作用,这是必然的现象。 ”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认为,中小险企的出路是“避其锋芒”,选择大公司关注度不够、能力水平不强的领域发展,找准市场定位。

  上述财险公司部门副总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二次费改将会加快车险行业的整合速度,服务能力强、客户基础强、网点多、系统完善的财险公司会越来越大,市场集中程度会越来越明显。“中小公司想要更具竞争力,应该从差异化经营、精准化经营和非车险方向进行转型。”

  在胡宏兵教授看来,二次费改将激励没有规模优势的中小险企在经营思路选择、客户选择、服务选择上有更多思考。“有的公司可能选择个性化服务方向拓展市场,让风险与价格进行匹配,根据公司综合实力来确定发展方向。”

  此外,非车险也为财险公司转型中的重点思考方向。多位财险人士称,无论大小险企,在家庭财产、诉讼保全、医疗、环境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和大病、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上均开始发力,拓展更多的市场空间。

  “拓展非财险,核心是行业和政策一起提高重视程度,培养社会的保险意识,挖掘市场新的需求量大的保险产品,做大市场蛋糕。”胡宏兵教授强调说。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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