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福建电销中心被保监局罚款13万
4月28日,福建保监局发布对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郑明、徐兆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2015年销售的20件保单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涉案已收保费共计120180.58元。
2015年5-12月期间销售的保单中有8件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涉案已收保费46936.08元。郑明作为该中心时任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15年1-5月期间销售的保单中有12件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涉案已收保费73244.5元。徐兆璋作为该中心时任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福建保监局表示,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电销中心处以13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对郑明、徐兆璋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