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据银监会官网消息,4月21日,上海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7号)。据悉,2014年,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超授权审批某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贸易融资临时额度。同时,该行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某某有限公司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的规定。
因此,上海银监局对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7号)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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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监罚决字〔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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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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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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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该行超授权审批××进出口有限公司贸易融资临时额度。同时,该行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有限公司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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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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