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讯 河南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于2015年经营期间,其电销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行为。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电话行销部负责人兼河南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刘书锋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河南保监局表示,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电销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相关规定,河南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4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刘书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