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欺骗投保人
4月11日,河南保监局发布豫保监罚〔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刘书锋做出行政处罚。
河南保监局表示,经查,2015年,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电销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行为。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电话行销部负责人兼河南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刘书锋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河南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1条、第171条相关规定,河南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4万元;对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电话行销部负责人兼河南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刘书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