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保监会近日公布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国寿财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等两项违法经营行为。
根据处罚决定书,国寿财险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2015年国寿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单;时任国寿财险长沙电销中心负责人余三明、时任国寿财险上海电销中心负责人孙卫东、时任国寿财险互动业务部/电子业务部总经理唐广助、时任国寿财险副总裁许宁狄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二是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2015年国寿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时任国寿财险长沙电销中心负责人余三明、时任国寿财险上海电销中心负责人孙卫东、时任国寿财险互动业务部/电子业务部总经理唐广助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国寿财险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国寿财险罚款2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余三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孙卫东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唐广助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许宁狄警告并罚款4万元;国寿财险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国寿财险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余三明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孙卫东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唐广助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