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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造假层出不穷 应严惩造假行为淘汰骗子公司

2017年03月27日 06:58    来源: 证券日报    

  主持人左永刚:近日,沪港通、深港通的双重标的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辉山乳业因涉嫌虚假夸大利润以及资本支出欺诈,股价暴跌,引发两地市场关注。一时间,上市公司虚假信披以及欺诈等行为成为舆论焦点。目前监管层在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的同时,拟通过推动和配合修改相关法律提高造假者违法成本。

  专家认为,对于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加大问责、打击非法获利是关键

  ■本报记者 苏诗钰

  在刚刚过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部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造假行为被逐一曝光,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那么,作为股票投资的资本市场,又有哪些“五花八门”的造假行为在不断侵害投资者权益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李永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时间段划分,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可以分为IPO环节造假、上市期间造假、公司并购造假、交易环节造假等。按照信息类型划分,可以分为财务造假、身份造假、交易造假、事件造假等。

  纵观整个市场,去年轰动一时的“萝卜章”事件更让人大跌眼镜。国海证券原团队成员张杨、郭亮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与其他交易对手方进行债券代持等交易,代持债券达到百亿级,后来张杨失联,郭亮投案,代持机构要求国海证券接盘,国海证券则宣称纯属离职员工个人行为,相关协议所用印章系伪造。此外,研报造假较为普遍,还存在业绩造假、欺诈发行、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资本市场造假主要是财务欺诈包括利润虚构、信息披露不实等,也有关联交易、重组内幕造谣等问题。这对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扰乱,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危及资本市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为此需要加强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防忽悠式重组,尽快让资本市场的造假行为得到惩罚,让骗子公司逐步被市场淘汰。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曹兴权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证券法》,虚假陈述包括与重要信息有关的不真实的、不准确的、不完整的一切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行为。资本市场造假诱因在于非法获利丰厚,且违法违规成本低,因此,加大问责、打击非法获利是关键。另外,显著降低投资者民事赔偿诉讼启动门槛与举证责任,才是治本之举。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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