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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分类进行

2017年03月25日 07:45    来源: 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将出 “僵尸企业”被拒之门外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1984年开始,在此之前一直是农村改革,而后才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

  国有企业是特殊的,它不仅和其他企业不同,就连国有企业之间都是不同的,所以就必须要进行分类改革。从30多年来的改革历程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确一直在分类,但分类的标准并不是特别清楚。国有企业是特殊的,它不可能和其他企业改革相同。

  正因为如此,才会产生当下有些经济学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焦虑的问题。因为有些经济学家对企业改革一直都是“削足适履”的思路,包括对国有企业的分类也是这样,先想好了分类但实际上怎么放都不合适,这是由经济学的性质决定的。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经过定义和确定的,即在研究之前就想出了一套范式,然后用这种范式去认识世界,这直接导致了经济学所构造的系统是高度理性的,而没法在现实中找到对应。比如,企业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个概念就是由经济学所定义出来的,但现实世界并不是这样。任何一个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不会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它们都是有意志的,即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都有自己的意志和其他追求。因此,经济学在研究企业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世界上的所有企业不都是一样的,不能只定义为一种。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更应该纠正这种颠倒的逻辑。所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运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国有企业是国家实现意志的一种工具,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要用以实现其价值追求和意志的工具。

  总而言之,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具象问题,必须分类处理。与此同时,所有的国有企业也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就是应对重大风险的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有优点也有弱点,要做的就是扬长避短,发挥其优点和作用。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具有巨大功能亮点的一种组织形式,虽然它有不为人所满意的地方,但全世界的国有企业都这样。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也必须要明白中国的很多重大问题要依靠国有企业来解决,比如“ 一带一路 ”等。所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如何扬长避短,而不是追求完美。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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