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 金卡股份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意聘任马芳芬女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据中国经济网上市公司人事库资料显示,马芳芬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在华润置地(宁波)有限公司法律部担任法律专员;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担任律师;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香港大学就读普通法硕士;2014年8月起先后担任公司法务部主管、公司监事,现任总裁办主任兼法务部经理。2014年12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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