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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强监管年 券商如何堵漏?

2017年03月06日 07:45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国际金融报记者 | 赵怡雯 严言

  东方IC图

  2017年开市不到两个月,证监会已经给出33份行政处罚!业内人士表示,这节奏大有超越去年全年218份处罚决定书总量的架势。强监管年,可不是浪得虚名!因为除了行政处罚,还有警示函、监管谈话,监管处罚等一系列监管举措。

  监管举措不停

  3月3日新的处罚单如雪片而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

  此前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总结了2016 年行政处罚情况:对183 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 份,较去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 亿元,较去年增长288%,对38 人实施市场禁入,较去年增长8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市场禁入人数也达到历史峰值。

  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16年有不少于16家券商和3家基金公司收到了监管层的“行政处罚单”。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自2016 年以来,监管层先后出台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资管“八条底线”等多项新规来规范证券行业,引导行业发展,监管趋严虽然短期内对券商业务开展会带来“阵痛”,但长期利于券商经营管理及促进风险控制体系更加成熟、稳健。

  多家大券商“受罚”

  从处罚对象来看,大部分都是规模较大的上市券商,包括华泰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等。而从涉及的部门来看,涵盖了营业部、投行部、研究所,甚至公司高管。

  例如,证监会2016年12月15日披露对华泰证券陆婷婷因涉嫌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陆婷婷时为华泰证券吴江盛泽镇市场路营业部员工,2011年7月8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5月6日,陆婷婷借用其配偶吴某的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账户资金为夫妻二人共有,期间买入“亚星客车”,累计买入股票金额1,286,739.89元,累计卖出股票金额1,475,305.4元,账户盈利188,565.51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陆婷婷违法所得188,565.51元,并处以377,131.02元罚款。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爱建证券)在担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华农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过程中,对康华农业财务数据的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康华农业财务造假的问题,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具有虚假记载。爱建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7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23、226条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爱建证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项目主办人王建辉、彭娟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项目协办人廖标稳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曲乐,在从业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累计获利约6.7万元。曲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曲乐违法所得约6.7万元,并处以18万元罚款。

  兴业证券投行部在2016年被罚现行赔付。遭遇了“监管重锤”。2016年7月8日,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显示,由于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地对相关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由于案发后兴业证券和相关人员能够配合调查,积极研究制定先行赔偿方案,补偿投资者因欣泰电气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依据《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内幕交易量最多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了券商部分遭受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发现内幕交易占大多数。

  而内幕交易正是中国资本市场强力监管的方向。时任新时代证券总经理助理罗向阳利用职务知悉内幕信息,同其弟罗杨颖配合,2013年内幕交易“东方铁塔”、2014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2015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2016年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罗向阳、罗杨颖违法所得共计446920元(其中前两次内幕交易亏损),并对罗向阳、罗杨颖处以2540760元罚款,分别对2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从今年监管层的表态来看,监管力度只会更加严格,因此对券商经营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也会愈来愈高。”上海一位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大型券商在扩张业务线的同时还要注意风险把控,否则被处罚被扣分,来年再被降级,那就得不偿失了。”上述券商人士如此表示:由于2016年市场情况不佳,大部分券商都在鞭策员工提升业绩,扩大业务范围,对业绩的渴望往往大于对风险的控制,但受到处罚的后果也会让公司今年格外谨慎。

  营业部高危

  《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统计数据发现,遭到行政处罚的券商中,除首席分析师、首席策略师、总经理助理及公司高管之外,营业部也成为了违法案件的高发地。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新开营业部数量暴增,很多新员工也会是今年重点防风险的对象。”不能因为一个营业部而使得整个公司受损。

  由于营业部涉及问题繁杂,对于营业部的监管举措也是全方面的,例如客户经理违规委托他人代理从事客户招揽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某营业部未按规定进行迁址报备被采取监管措施;某证券因违规宣传推介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某营业部及其负责人因该负责人违规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比如,广发证券的赵哲民,原本就是广发证券南京北京东路营业部员工,因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票,以及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反了规定。

  还有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朱炜明,因为实际控制“朱某荣”等3个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以及操纵证券市场,因违反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受到处罚。

  华西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在从业期间使用"许某"账户买卖股票,没有违法所得,仍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首要任务是监管,如果说还有第二任务,也是监管,第三任务还是监管。”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通过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才能维护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没有“三公”原则就谈不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没有“三公”的市场秩序,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

  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将在2017年有深刻体现。机构监管方面,将全面强化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着力健全机构监管规则体系,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业务体系,遏制行业盲目扩张、监管套利的倾向和势头,促进行业回归本源、聚焦主业。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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