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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再融资新规不符 福星股份、永安林业终止定增

2017年02月23日 07:2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实习记者 张明双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谢欣

  近日,再融资新规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力逐渐体现出来。2月22日晚间,福星股份(000926)、永安林业(000663)先后发布公告称,由于已披露的定增方案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最新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福星股份定增再度受挫

  2月22日晚间,福星股份公告称,由于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少于18个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等原因,暂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福星股份2016年10月18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用于红桥城K2项目、福星华府K4和K5项目。福星股份表示,上述项目属于武汉城市规划中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能较快获得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募投项目建成将有助于巩固公司在武汉当地的区域龙头地产企业的地位,为进一步扩张发展奠定基础。

  此次终止增发事项,意味着福星股份针对武汉“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融资计划又一次遭遇挫折。福星股份曾在2016年9月份发布一份增发预案,拟向包括控股股东福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亿元,将全部用于武汉城市规划中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预案中的募投项目正是红桥城K2项目、福星华府K4项目、K5项目,不过这一增发方案在2016年10月14日的股东大会上被否决。但福星股份并未放弃,仅数日后再次发布增发预案,增发股份数量及募资总额都进行了下调,却遇到了监管层再融资新规的出台,不得不再次终止。

  永安林业终止15亿元定增

  同时宣布终止增发计划的还有永安林业,原因也是已披露的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此之前,该增发事项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的批复及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告显示,永安林业原本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定制家具生产项目、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偿还永安林业银行借款。永安林业表示,本次增发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凭借森源家具在定制家具领域的设计、制造与销售经验,拓展业务范围至市场广阔的民用定制家具及健康环保的竹家具领域。

  不过由于永安林业于2015年12月23日实施了重组配套融资,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少于18个月,不符合监管层再融资新规的要求,增发宣告失败。

  事实上,因再融资新规出台致使增发事项可能出现变数的上市公司不仅仅这两家,陕国投A(000563)也在22日晚间公告中表示,决定待距前次定增资金到位期18个月间隔期满后,根据最新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予以修订;而台基股份(300046)交易各方则正在积极磋商,可能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做出调整。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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