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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撤回49亿元定增方案

2017年02月22日 07:08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刘斯会

  2月17日,证监会出台了再融资新规定,这使得已经发布定增预案,但尚未被证监会受理的上市公司受到影响,重庆百货就是其中一家。

  2月20日晚间,重庆百货发布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显示,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发生了调整,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取消表决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正在研究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工作。

  不过,后续对再融资方案是做出调整还是变更,重庆百货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回复。

  2016年9月6日,重庆百货公告称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年9月7日起停牌。一个多月后的10月14日,重庆百货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公司股票复牌公告。根据定增方案,重庆百货拟以23.81元/股价格,向物美投资、步步高和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华贸)三家对象合计发行2.05亿股股票,募资不超过48.81亿元。

  募集资金将用于包括门店升级改造、门店新建开发、全渠道营销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管理集成平台建设等项目。

  按照计划,此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后,重庆百货原控股股东商社集团、物美投资、步步高商业和重庆华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29.95%、21.32%、10.91%和2.27%,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这样公司股东中将没有任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公司形成控制。

  不过,今年 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同时发布了《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和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8个月)等进行限制。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百货总股份为4.07亿股,按照其定增2.05亿股计算,定增股本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达50.37%,超过证监会新规中再融资规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0%的“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百货控股股东商社集团在实现整体上市的基础上,一直着力深入推进重庆百货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此次定增正是重庆百货引入战略投资者、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华泰证券在研报中表示,重庆百货如能通过定增方式,引入超市运作能力行业领先的物美、步步高,将有助于自身管理运作水平的提升。而定增方案搁浅,对其混改和公司业务推行无疑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的战略部署,重庆华贸与商社集团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2016年10月20日,重庆百货称,收到商社集团转来的重庆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国资委所持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通知》,经市国资委审议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市国资委所持重庆华贸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由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对其行使管理职责。根据上述通知,商社集团与重庆华贸不再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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