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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山煤8975万美元诉讼移送公安 巨额索偿再拖延

2017年02月21日 07:11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编辑 宋思艰

  官司打了两年多,近期被告知移送公安处理,*ST山煤(600546,SH)全资子公司的漫漫追偿路再次遭遇坎坷。

  *ST山煤2月18日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进出口公司)近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西省高院)通知,按照山煤进出口公司诉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CT)、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矿业)合同纠纷一案已移送公安处理。

  案件涉及货款金额8975.54万美元。被告方CACT的母公司中信资源(01205,HK)1月19日也曾针对上述案件进展发布公告,并称案件涉及最高法关于经济犯罪的有关规定被移送;而CACT的理解是,随着索偿移送至公安局,“山煤进出口公司就索偿对CACT没有进一步的追索权或权利”。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振军律师表示,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要等到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结束以后,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方德诚矿业曾于2014年被曝为轰动一时的“骗贷案”主角,而山煤进出口公司、CACT也曾受其牵连。另外,山煤进出口公司与CACT还存在另一起“伪造仓单”经济纠纷。

  诉讼移送公安处理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CACT有关铝锭转口交易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有了新的进展。

  中信资源1月19日公告称,山西省高院裁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将索偿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

  *ST山煤也于2月18日对案件进展进行了公告,称“山西省高院已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

  中信资源在公告中还称,“CACT的理解是,随着索偿移送至公安局,山煤进出口公司在索偿下对CACT的民事法律诉讼将会终止,而山煤进出口公司就索偿对CACT没有进一步的追索权或权利”。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月20日上午致电*ST山煤,当问及移送后是否无法再向CACT追偿,*ST山煤相关人士回应称“不是”,而应是“刑事案件判了以后把剩下的案子再分配”。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振军律师表示,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要等到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结束以后,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

  至于上述案件具体涉及的经济犯罪行为,上述*ST山煤相关人士表示不清楚。记者于20日下午尝试联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但未能成功。

  涉案方均受“骗贷”牵连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铝锭转口交易”合同纠纷,山煤进出口公司还与CACT存在另一起经济纠纷。根据*ST山煤公开披露的信息,2014年4月3日,公司作为买方与CACT签订了两份电解铜销售合同,涉及金额2789.02万美元,后经中国公安机关鉴定,CACT在两份《销售合同》下提供的所有仓单均为伪造。*ST山煤已于2016年3月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起仲裁申请,其2016年半年报显示,案件正在审理中,暂未开庭。

  另外,山煤进出口公司、CACT均陷入到2014年以德诚矿业为主角的“骗贷”风波中,德诚矿业与其母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德正资源公司)及其兄弟公司被媒体称为“德正系”。

  2014年6月,山煤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山煤进出口公司向山西省高院递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向青岛德诚矿业、青岛亿达矿业、广南(香港)有限公司、新联国际集团等多家企业,追讨代理氧化铝贸易的货款。涉及金额分别为1.2亿美元、3.52亿元人民币,合计人民币约11亿元。

  《经济观察报》援引青岛港(06198,HK)总裁焦广军的话称,2014年5月,德正系企业利用部分在青岛港堆存的大宗商品,涉嫌通过私刻公章、伪造仓单、重复质押、重复买卖和虚假买卖等手段,进行融资诈骗。

  青岛港公告称,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青岛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由法院审理的涉及本集团以及青岛港集团的性质相近的货物纠纷案件,因德正系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要求法院移送案件或中止诉讼。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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