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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赊销拉动营收增长 一发起人涉嫌行贿被批捕

2017年02月08日 06: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7126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飞荣达”,股票代码300602)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621.38万元,分别用于“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扩产项目”、“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飞荣达于2017116日发布最新招股说明书,20161216日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117日,飞荣达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4.82/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64592480%39,043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飞荣达126日上市以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截止27日,收报28.40元。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897.47万元、60,588.65万元、64,717.55万元、36,507.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36.60万元、8,392.09万元、10,074.95万元、5,073.76万元。2016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3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9%

  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289.54万元、21,845.14万元、24,795.47万元和23,911.6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13%42.40%37.07%33.1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5次、3.45次、2.78次和3.00次。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03.124.192.14

  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3,707.23万元、3,022.44万元、3,374.38万元、3,452.52万元。

  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19.83万元、5,083.44万元、6,297.63万元、8,804.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15.20%9.87%9.42%12.2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42次、7.46次、7.65次、3.23次。飞荣达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3.522.864.072.04

  2013年至2016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46%32.26%32.73%33.19%,其中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毛利率分别为33.07%31.22%33.30%36.50%

  据最新招股书显示,飞荣达客户较为集中。2013年至2016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46%45.43%54.66%58.30%,显示出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在20161129日提交的IPO申报稿中,飞荣达将有关“持有发行人10%股份的股东陈乃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信息经处理后“抹去”,但是,日期显示为125日的证监会反馈意见,依然揭开了这个“疤”,追问该案“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根据飞荣达披露,陈乃雄因涉嫌行贿罪于20152月被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企业创业板上市

  据招股书显示,飞荣达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能够为客户提供电磁屏蔽及导热应用解决方案的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和市场销售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已成为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行业的优秀企业。

  飞荣达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和其他电子器件。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包括导电塑料器件、导电硅胶、导电布衬垫、金属屏蔽器件、吸波器件和导电胶等;导热材料及器件包括导热界面器件、石墨片、导热石墨膜等;其他电子器件包括单双面胶、保护膜、标识产品、绝缘片、防尘网等。

  公司经过多年来的技术积累,坚持电磁屏蔽及导热材料技术自主研发的方针,在导电塑料、导电硅胶、导热塑料和导热石墨膜材料生产技术领域已取得了突破,提高了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户包括世界500强或行业内知名企业华为、中兴、诺基亚、思科、联想、微软和阿尔卡特-朗讯等以及行业内领先的EMS企业富士康、和硕、新美亚、捷普和伟创力等。

  公司属于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细分行业,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通讯设备、计算机、手机终端、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及其他领域。

  飞荣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马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马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75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9%。此外,马飞持有飞驰投资33.0002%股权,飞驰投资持有公司发行前4%的股份。股东黄峥持有公司15%股份。马飞与黄峥为配偶关系。黄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股东马军持有公司4%股份。马军与马飞为兄弟关系。此外,马飞和马军分别持有飞驰投资33.0002%2%的股权,飞驰投资持有发行人公司4%股份。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897.47万元、60,588.65万元、64,717.55万元、36,507.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36.60万元、8,392.09万元、10,074.95万元、5,073.76万元。2016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3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9%

  飞荣达预计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的区间为79,000.00万元至82,000.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将在22.07%26.70%之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70.00万元至11,620.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将在10.89%15.29%之间。

  飞荣达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21.38万元,分别用于“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扩产项目”、“电磁屏蔽及导热绝缘器件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子公司两宗行政处罚遭问询

  2016125日,证监会公布了飞荣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发行人股权结构在申报后发生变动,201510月、12月,陈乃雄持有的公司1%9%股份分别被司法强制过户至陈稳进、嘉和融通名下,陈稳进、嘉和融通将获得的上述股权全部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马飞。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申报后股权变动的原因及所履行的程序;(2)陈乃雄持有发行人股份被司法强制过户的原因,陈乃雄的履历情况,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或曾经任职过,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据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子公司天津飞荣达报告期内存在两宗行政处罚,分别被处以罚款6.00万元、20.00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据申报材料显示,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0,328.01万元、27,492.19万元、35,290.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46%45.43%54.66%。(1)请说明前十名客户对应的产品、收入归类、取得方式、合作起始时间、运用领域、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2)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客户名录、收入金额、占比变化较大的原因,说明主要客户的持续合作情况。(3)请说明前十大客户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发行人销售给胜利精密、东莞誉铭的产品内容,发行人客户中是否存在同行业公司,发行人是否存在外购产品直接销售的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经销的情况,如是,说明经销收入比例,以及主要经销商及最终销售情况。(4)请说明发行人是否对某一客户存在依赖,说明对主要客户业务的获取过程,供应商的认证周期、程序、阶段及有效期,后续持续通过认证的可能性,说明发行人在客户同类供应商的地位、采购占比(如有)。(5)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的具体过程、比例、方法,说明是否存在现金收入,并对核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主要客户和发行人、发行人董监高、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申报材料显示,2015年、2014年末、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795.47万元、21,845.14万元、13,289.54万元。(1)请披露应收账款期初金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期末金额。请披露各期末前五名单位的账龄构成。(2)请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各期变化情况,说明信用期较长的主要客户2015年度相对于2014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较高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提升营业收入的情形。请说明坏账计提准备历史转销及转回情况,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回款纠纷和诉讼事项。(3)请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远小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幅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的特点。(4)招股说明书披露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6个月内回款情况、回款比例,说明各类客户的平均回款周期、长期未回款客户的情况。(5)请说明各期收入、应收账款的对账比例,说明各期应收账款的函证比例、选取标准、函证内容、回函比例、未回函的具体项目及替代程序,请说明各期末银行流水的核查程序、比例、选取标准,与应收账款台帐、回款的穿行测试情况。请说明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为付款的情形。(6)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1)请说明发行人的原材料库龄,说明原材料的市场价是否发生较大的变化,其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说明2014年原材料期末存货大幅下降的原因。(2)请说明库存商品的对应订单情况,是否存在没有订单的库存商品,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发行人生产后客户调整或者取消订单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对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影响。(3)请说明发行人发出商品2015年增加较多的原因,2014年收入较多但发出商品下降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调节发出商品结转时间的情形,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发出商品。(4)请说明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发行人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情况,说明对是否利用在建系统调节利润的情形,各存货项目是否计提了足够的减值准备,请提供具体的核查程序和比例、选取标准,并明确发表意见。

  20161216日,创业板发审委2016年第78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飞荣达提出如下问询:

  发行人申报材料显示,股份公司变更设立日期为2009122日,20101月进行上市辅导。2010年,发行人通过昆山华恩电子对飞荣达电子(昆山)增资的方式解决昆山华恩电子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首次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为2015623日报送的申报稿。报告期内,发行人有九家关联企业被注销。其中成都飞荣达和合肥飞荣达曾为发行人子公司,赛络泰科(深圳)为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升海为实际控制人的外甥女刘珊珊控制的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赛络泰科(深圳)、江苏升海、吴江新盈、格优绝缘以及赖优萍存在关联交易。(1)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上市辅导期间的规范性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2)请发行人代表明确说明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赛络泰科(深圳)和赖优萍的关联交易,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4)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1,936.37万元、471.82万元、847.16万元、1,844.21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截至目前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明细以及承兑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调整为应收账款的票据,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提前承兑的情形,发行人到期的已背书应收票据是否出现过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股权结构在申报后发生变动,201510月、12月,陈乃雄持有的公司1%9%股份分别被司法强制过户至陈稳进、嘉和融通名下,陈稳进、嘉和融通将获得的上述股权全部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马飞。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陈稳进、嘉和融通委托陈乃雄代持发行人股份的原因;陈乃雄是否能够上诉追回陈稳进、嘉和融通被强制执行后又转让给马飞的股权,从而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稳定或产生纠纷;(2)陈稳进、嘉和融通与陈乃雄签署《委托持股信托合同书》的时间与主要内容;陈稳进和嘉和融通作为职业投资人和专业投资平台,委托陈乃雄对发行人投资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马飞受让上述股权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代持行为;(4)陈乃雄对上述股权的强制过户有无异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贝格斯一直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导热硅胶的采购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金额比例最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招股说明书没有披露与贝格斯采购合同的原因,是否符合披露要求;(2)是否存在失去与贝格斯特殊合作地位的情况,目前发行人是否获得特殊经销/代理资格证书;(3)与昆山市中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近五年内是否存在收购股权/资产/业务的意向。请保荐代表人说明访谈汉高/贝格斯有关人员的具体职务,其是否能够保证访谈内容的真实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应收账款增长迅猛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289.54万元、21,845.14万元、24,795.47万元和23,911.6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13%42.40%37.07%33.1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5次、3.45次、2.78次和3.00次。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03.124.192.14

  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3,707.23万元、3,022.44万元、3,374.38万元、3,452.52万元。

  2013年至20166月,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19.83万元、5,083.44万元、6,297.63万元、8,804.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15.20%9.87%9.42%12.2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42次、7.46次、7.65次、3.23次。飞荣达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3.522.864.072.04

  2013年至2016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46%32.26%32.73%33.19%,其中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毛利率分别为33.07%31.22%33.30%36.5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0.00%左右,故取该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毛利率对比

  飞荣达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图片来源:招股书)

  2013年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2015年,公司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20161-6月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略高。

  一发起人涉嫌犯罪被批捕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尽管在20161129日提交的IPO申报稿中,飞荣达将有关“持有发行人10%股份的股东陈乃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信息经处理后“抹去”,但是,日期显示为125日的证监会反馈意见,依然揭开了这个“疤”,追问该案“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在飞荣达于20161129日报送之招股书中,丝毫没有陈乃雄有涉案事项的痕迹。于是,人们看到了一个明显“断片儿”的发行人史。

  20161129日报送之招股书显示,飞荣达由马飞、黄峥、陈乃雄、马军4名自然人和深圳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行人前身飞荣达有限截至20098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147.93万元,折合为公司股份7500万股作为出资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的列表中,陈乃雄以第三大股东、持有750万股、持股比例为10%列居其中;而随后披露的“发行人股权结构图”中,却只有除陈乃雄以外的其他5名股东,其间没有任何交待,甚至整个招股书都找不到相关的股权变化内容。但是,如果投资人足够细心的话,可以看到,在前一页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列表中,飞荣达实际控制人马飞名下的直接持股比例是59%,而在次页的“发行人股权结构图”中,马飞名下的直接持股比例则突然变成了69%,投资者于是只能借此猜测在“发行人股权结构图”中消失的陈乃雄应该是将其所持10%股份转让给了马飞。

  这是为什么?但这在20161129日报送之招股书中找不到答案。

  蛛丝马迹在飞荣达于2015623日报送之招股书中。该份招股书中透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10%股份的股东陈乃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目前均无法面见陈乃雄本人,因此陈乃雄尚未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等承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相关文件。”同时还透露:“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陈乃雄因涉嫌行贿罪于20152月被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根据发行人股份托管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乃雄持有的发行人750万股股份中的15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2%)已被司法冻结。”

  两相对照,投资者可以猜测陈乃雄的股份转让是因其涉案而不得不为之。不过,至此,投资者还是不清楚陈乃雄这笔股权的转让是怎么完成的:是直接转给马飞的吗?转让方式如何?转让价格又如何呢?

  证监会如今提出的反馈意见,为投资人掀开了飞荣达这样两份颇费猜测的招股书中相关事项的一角:原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公司原第三大发起人股东陈乃雄所持10%股份是分两大步转让给马飞的,第一大步,是陈乃雄所持1%9%股份分别于201510月、12月被司法强制过户至新股东陈稳进、嘉和融通名下;第二大步,是201512月陈稳进、嘉和融通将获得的上述股权全部于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马飞。

  不妨再猜测一下,将陈乃雄的股份悉数转让,无疑是为飞荣达IPO扫清障碍。可不幸的是,在变更过程中,出现了新股东,从而形成了新的障碍,于是必须再次转让给一个原股东,这个股东当然马飞最有优势。也可能是这样的一种情形:发行人原来想打个“擦边球”,通过司法强制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新股东以规避规则。但是,证监会反馈意见里简称为“嘉和融通”的公司,如果全称是“深圳嘉和融通创业投资公司”的话,那么,这个公司是陈乃雄20077月成立的,意味着仍在陈乃雄的控制中,所以,有了第二次转让。猜测不一而足。

  根据飞荣达披露,陈乃雄因涉嫌行贿罪于20152月被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在此之前,虽然并不清楚是否为同一案件,但陈乃雄“有案子在身”还是在A股市场上有所表现的。

  201455日,创业板公司汇冠股份(300282) 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原交易(指收购旺鑫精密100%股权)对方之一的陈乃雄所持股权被法院查封,已致使其不具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及重组协议约定的参与本次重组的资格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将陈乃雄以及其所持旺鑫精密的股权从本重组方案中剔除并相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调整后,汇冠股份称拟募资9.8亿收购旺鑫精密92%股权,而原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0.7亿元,这意味着陈乃雄所持8%旺鑫精密股权交易总价约9000万元,根据此前披露,其中现金支付2054.4万元,股票支付数量约340万股。

  对比汇冠股份和飞荣达披露的陈乃雄资料大体可以认定,所指为同一人。

  对大客户的依赖有增无减

  据最新招股书显示,飞荣达客户较为集中。2013年至2016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46%45.43%54.66%58.30%,显示出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华为和富士康位列前五大客户名单中。

  前五大客户

  飞荣达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图片来源:招股书)

  从此前披露的数据来看,飞荣达对大客户的依赖有增无减。据时代周报报道,飞荣达客户中有大量的知名通讯企业,包括同在深圳的华为和中兴,也有诺基亚、思科、联想、微软、富士康、新美亚、捷普和伟创力等。背靠这些企业,飞荣达在收获了亮丽业绩的同时,同时却也面临着收入依赖大客户的困扰。

  招股书显示,2012-2014年,飞荣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3亿元、4.59亿元和 6.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85万元、5037万元和8392万元。营收和净利两项数据均呈稳定增长的态势。

  而值得注意的是,2012-2014年,飞荣达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2%44.46%45.43%,占比将近一半。报告期内,华为和富士康在报告期内均位列前五大客户名单中。

  据统计,最近三年,这两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分别给飞荣达贡献了30.45%26.54%25.61%的主营业务收入,而华为更是分别以20.18%17.74%19.90%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连续三年位居飞荣达的第一大客户。

  “飞荣达比较依赖于几个大企业,在短期内,如果这几大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要求解除采购关系,将会给飞荣达的生产销售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马鸣对此有所担心。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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