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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测内幕交易钩沉:中信建投段斌赚4成 被罚40万获刑1年

2017年01月23日 10:50    来源: 和讯股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段斌(曾被评为“2012年度最佳IPO保荐代表人”) 

  和讯股票 消息 2016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纸判决书令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时任员工投资银行部总监段斌涉及中航电测(300114,股吧)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测”)内幕交易一案浮出水面。 

  段斌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中航电测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内幕消息,并使用他人账户,累计买入中航电测4.63万股,共计金额人名币68万元,截止2013年6月18日,账面盈利28万余元,盈利超40%。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依据犯罪事实判定段斌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段斌系中航电测重组内幕知情人 

  段斌自2006年6月起任职于中信建投,2009年11月起担任中航电测IPO保荐代表人,直至2013年7月离职。中航电测董事长康学军表示,与段斌在中信建投运作中航电测上市时相结识,其公司认为段斌带领的团队做得不错,因此在2013年初中航电测与并购重组对象就并购重组事宜谈判渐近尾声,需要找券商介入时联系了段斌,段斌表示愿意接此项目。 

  2012年7月,中航电测拟并购汉中一零一航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一零一”),根据中航电测出具的《101合作项目第二次会谈纪要》显示,2012年11月22日,中航电测与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汉中一零一在中航电测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与会各方对中航电测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并购汉中一零一100%股权形成一致意见。康学军在向段斌表达中航电测重组意向后,段斌于2013年1月30日,段斌向康某发送主题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概览》的电子邮件,写明应康学军上次要求,安排同事对重组事宜进行简单的梳理,供参考决策。 

  同时,段斌向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五部负责人李某汇报,中航电测有重组意向,并于2月2日安排李某与康学军于昌平小汤山某山庄进行了简短的会谈,基本确定了合作意向。2013年2月18日,段斌向康学军发送主题为《减收方案的简单说明》的电子邮件,写明重组收费200万元+3%的融资收费,同时建议考虑到重组的敏感性,公司在与对方及各机构初步达成协议后即可申请停牌。2013年3月4日,中航电测发布《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此,中国证监会认定此重组项目的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2年11月22日至2013年3月4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2012年下半年,段斌向朋友王某提出借用账户,并表示因其工作原因自己和家人都不方便炒股。因此,王某将自己的证券账户、第三方存管账户、一部手机连同手机里的卡一起借给了段斌。随后段斌告诉王某手机和手机卡丢了,根据段斌供述,自己在路边一个修手机的小摊上花了几十元钱买了一张移动电话卡装在手机上。 

  根据第三方存管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3年2月4日、6日,中信银行段斌名下账户经招商银行王某名下账户先后转入王某名下第三方存管账户人民币30万元和20万元。同年2月26日,招商银行王某名下账户转入王某名下第三方存管账户人民币20万元。王某表示自己凑了20万元人民币让段斌帮忙理财,对于段斌后续的操作并不知情。 

  根据段斌向王某借用的证券账户的资金流向及交易明细显示,该账户于2013年2月6日以每股14.5元和14.6元的价格各买入中航电测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分别为14.5万元和14.6万元;于2月18日以每股14.81元和14.7元的价格分别买入中航电测股票1万股和4千股,成交金额分别为14.81万元和5.88万元;于2月28日以每股15.4元、15.3元的价格分别买入中航电测股票5000股和7300股,成交金额分别为7.7万元和11.169万元。以上股票交易委托方式均为手机委托。 

  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出具的股票交易明细显示,王某借用给段斌的账户分6笔共买入中航电测股票46300股,买入金额共计人民币686590元,截至2013年6月18日收盘,上述股票盈利金额共计人民币286173元。 

  根据段斌供述,自己从2012年中航电测3、4月份的年报里看到要两条腿走路,预示公司在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的方式将公司做大做强,判断公司一定会有重组的确定性,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实施。2012年6、7月以后,中航电测拟重组并购,康学军通过电话向其咨询过一些并购重组的原则性问题,其将相关规定提供给他参考,一般会非常及时给反馈。随后段斌安排同事与康学军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接洽。 

  2013年2月6日,段斌认为中航电测资产重组的可能性比较强,随时有可能停牌,就将自己的50万元转入王某的证券账户购买了中航电测的股票,随后王某将20万托付给段斌代为理财,段斌同样买入了中航电测的股票。 

  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3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异动快报》2013年第35期反映,王某等5个账户涉嫌内幕交易。4月11日,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对中航电测异常交易案初步调查。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段斌等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稽查。9月27日,证监会将段斌等人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部。10月16日,公安部将该案转交北京市公安局查处。12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2015年5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将段斌抓获。6月11日段斌被取保候审。 

  2016年8月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二分检刑诉(2016)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斌犯内幕交易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为,段斌作为中航电测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的敏感期内,以人民币68万余元买入中航电测股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依法判处段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追缴被告人段斌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八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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