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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型财险紧急停售 银行称会将新收保费退给客户

2017年01月19日 07:15    来源: 证券日报    

  投资型财险于险企而言有两大潜在风险,即投资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本报记者 苏向杲

  1月16日,北京北四环的一家交通银行网点的滚动宣传屏上,某财险公司共赢3号产品依然在被推荐着,但银行理财经理却表示,该款产品已经于1月5日停售了。

  共赢3号产品为一款投资型财险产品,此前,这类产品在银行保险渠道颇有竞争力。

  随着保监会对投资型财险业务监管收紧,近期《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位于北京的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网点发现,各银行网点已经全面下线了投资型财险产品,即使时下正处于保险公司至关重要的2017年开门红期间。

  记者后从一家财险公司获悉,该公司从去年7月份就已经开始分批次限售、停售投资型财险业务,目的是“为继续推进财险银保业务产品结构转型,促进中长期产品销售规模的提升。”

  银行:

  投资型财险已下线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多家银行已经紧急停售了投资型财险。有银行理财经理1月16日对记者表示,原先重点推荐的一款投资型财险目前已经下架,前两天在网银等渠道销售的投资型财险产品,也会将资金退回给客户,“总之不能卖了”。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开门红期间三年期及以下寿险产品比较紧俏的大背景下,投资型财险的销售较往年更为“火爆”。由于投资型财险有保障、投保门槛灵活,且拥有一定的收益,因此不少银行都将投资型财险列在理财推销单的醒目位置或银行滚动宣传屏上。

  从投资门槛来看,从记者拿到的一份某银行停售前投资型财险销售单来看,该行此前在售的投资型财险共有3款,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和三年期的保险,交费方式都为趸交,投保门槛均为1万元,可投保多份。

  从保障金额来看,这3款产品无论投保多少份相同年期的保险,同一被保险人的同一保险标的其总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元。另外,附加的保障金额为航意险10万元/份,无论投保多少份相同年期的保险,同一被保险人的航意身故总保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从收益来看,这类投资型财险,一年期的投资收益率多在3.5%,三年期的投资收益率多在5%以上,和银行理财(投资门槛多在5万元)相比,投资型财险投保门槛较低,颇有竞争力,因此这类产品此前在银行的物理网点、官网、手机银行铺开销售。

  险企:

  去年开始逐步停售

  近期,有媒体报道保监会将收紧投资型财险的销售额度,而据记者了解,业内重点销售投资型财险的公司,早在去年就逐步限制这类保险的销售额度,并分银行、分时间批次停售。记者独家拿到的一份某财险公司《代理业务停售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该险企从去年7月份就开始着手限售、停售投资型财险业务。

  通知表示,“为继续推进财险银保业务产品结构转型,促进中长期产品销售规模的提升,经集团及财险总部研究决定,继投资型财险1年期产品代理业务停售后,自本日(2016年7月22日)起正式启动2年期产品的代理业务停售工作。”

  该财险公司要求各业务部门做好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工作,正确传达公司业务策略的调整安排,取得银行的支持与配合。对停售时间有特殊需求的银行,相关渠道须报告财险总经理室及集团销售中心,经认可后,方可按约定时间停售。各渠道需在2016年8月1日前,将停售时间确认结果反馈至银保业务系统管理部。

  同时,该公司要求业务部门,自停售时点起,各银行渠道禁止受理或营销相关产品。届时起,银保通、网银及理财险核心等承保系统也将做相应控制。要求做好停售后的未了事项清理工作,及时清点并收取单证及业务材料。在停售时间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所有在停售时间之前的已投保未出单的业务,过期将禁止出单。

  研究机构:

  退保或致流动性风险

  研究机构分析,目前保监会收紧投资型财险与其潜在的两大主要风险有关:投资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投资方面,毕马威在报告中称,就资产配置而言,传统上,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投资品种为各类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高等级企业债等。目前中国的利率水平和信用利差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且仍有继续下降的可能性。通过比较目前市场流行的联动利率型产品的负债成本以及同期限的各类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债券投资支撑负债成本存在较大的压力,尤其对于期限较短的产品。

  同时,财险公司需要一定程度的资产负债错配(如短债长投)来提升投资收益率,或者投资到更高风险的资产当中以提高投资收益率,如股票、不动产、信托、较低评级债券等,但这些举措也增加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根据目前的资本市场数据,与短期产品相比,中长期产品的投资压力较轻(如7年期AA级企业债超出负债成本约30bp,10年期AA级企业债超出负债成本约60bp),财险公司可以考虑开发更多的长期产品,但长期产品也对财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多挑战。

  流动性方面,浙商证券研究报告也指出,销售投资型理财险的财险公司往往需要大量短期的可供支付现金流。保险机构拿这些现金投资股市和配置非标资产,也存在期限错配现象,如果产生流动性风险,加之险资在股市中发生亏损的话,将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引发流动性危机。

  毕马威也指出,如果出现大规模退保,或者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如上一批产品到期需要支付,而资产流动性不佳或出现违约,新产品销售又跟不上的情况),或者公司声誉出现问题,可能会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有8家公司在销售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包括安邦财险、天安财险、平安产险、人保财险、众安保险、华泰财险等。截至2015年年底,该类产品的存量规模超过3000亿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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