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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三年不变承诺 梦网荣信实控人让位

2017年01月19日 06:5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赵桥

  1月18日晚间,梦网荣信(002123,SZ)公告称,鉴于上市公司拟退出传统电子电力行业,而实控人左强、厉伟、崔京涛对移动互联网运营支撑服务并不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经营经验,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左强和厉伟、崔京涛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由余文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左强、厉伟及崔京涛此番主动让位首先还需解决一大难题。此前,梦网荣信前身荣信股份于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揽入余文胜旗下梦网科技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余文胜与左强等三名上市公司实控人之间的持股比例十分接近。为了打消市场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疑虑,余文胜与左强等人均作出相应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

  其中,左强、厉伟及崔京涛承诺,重组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三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发生变化等。同时,余文胜承诺,在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其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等。

  荣信股份上述重组于2015年9月完成。因此,左强、厉伟、崔京涛以及余文胜的承诺仍在“有效期”内。而余文胜上位的行为无疑将违反各自承诺。

  虽有承诺,但股东应对方法也简单,那就是变更承诺。梦网荣信宣布,左强、厉伟及崔京涛拟变更关于保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的相关《承诺函》,股东余文胜拟解除《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地位的承诺函》。

  2014年7月,证监会曾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明确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遏止规避IPO规定的“绕道上市”。显然,一旦涉及借壳上市,在审核时,将面临更大难度。如今变更承诺换老板,无疑更便利。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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