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 《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 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A (场
内简称:民生增利)
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902 166903
截止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的相关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净值(单位: 元 )
1.034 1.032 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48,986,398.40
1,593,871.91
本 次 下 属 分级 基 金 分 红方 案 ( 单 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17
0.16
注:1 、根据《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
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1 元( 含本
数, 以 C 类 基金为依据) , 则本基金须在 15 个工 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的 50% ; 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 本次分红方案: 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7 元, 每 10 份 C 类 基金份额派发
红利 0.16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1月18日
除息日
2017年1月19日(场内) 2017 年1月1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1月2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次基金分红发放日处于
封闭期, 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 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2] 128号)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 、本次 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
2 、本次红利 款将于 2017 年 1 月20 日 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分派 期间(2017 年 1 月16 日至 2017 年1 月 18 日) 暂 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
3.2 因本次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 本基金目 前处于封闭期内, 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 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 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
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 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 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 投资者欲 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
1 )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 )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 服务热线:400-8888-388 (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 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