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子公司设立基金已成债转股主流模式

2017年01月13日 06:38    来源: 同花顺    

  证券时报记者 马传茂

  与上世纪90年代的政策性债转股不同,本轮债转股强调“法制化、市场化”,而非单纯的“剥离不良”。这与两轮债转股所处的宏观环境有关。

  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时,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政府信用、个体信用边界模糊,银行放贷风险衡量不足,过高的不良率甚至使得尚未完成股改的国有银行被认为处于技术性破产边缘,叠加亚洲金融危机压力,对当时的银行体系甚至金融稳定安全构成挑战。

  这一轮债转股主要目的在于“降杠杆”,需要处理的是经济转型中陆续挤压出的产能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以及降低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过高负债率。

  因此,此番转股债权质量类型也均由参与方协商决定,包括正常类贷款转股,也包括他行债权转股,这对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效果更为突出。

  操作方式上,本轮债转股的核心在于“股”字,不管实施机构是AMC还是银行的债转股子公司,对转股后的企业经营价值提升都更为重视。

  整体来看,由银行来主导债转股在本轮债转股中颇为常见,“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成为主流。如此,银行在转让债权时不仅能取得较大的定价话语权,也能参与到处置后收益的分享过程中。


(责任编辑: 康博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