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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监局:帮扶和出清分类实施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2017年01月06日 17: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月6日讯 浙江省银监局局长熊涛5日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银监局通过精准分类支持重点领域,创新普惠金融新模式补短板,建立债委会帮扶困难企业、出清僵尸企业,研发企业融资成本EAST监测等工具,破解融资难,化解高杠杆等措施,有力促进了供给侧改革的落地和经济转型升级。

  突出重点促转型  

  为对接供给侧改革,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特色小镇、一小时交通圈建设等建设规划,为此,浙江银监局制定了《关于浙江银行业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指导意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统计监测制度,积极引导银行业主动对接国家和浙江重大发展战略,综合运用银团贷款、PPP项目融资、专项建设基金等模式,支持重点领域融资需求,保障项目有效落地,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针对浙江产业基础“低、少、散”的不足,浙江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脱虚向实”,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技改项目;发展并购金融服务,助推企业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1月末,浙江辖内国有大型银行并购贷款余额74亿元,比年初增加16亿元、增长27%;2016年前11个月累计发放并购贷款36亿元,高于2015年全年10亿元。

  与此同时,浙江银监局引导银行业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有保有压、扶优汰劣,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僵尸企业”进行有序退出。如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2014年以来累计压缩退出“低小散”行业和“僵尸企业”2033户、金额244亿元。另一方面,加大对能源、教育、信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开展科技金融、投贷联动试点。2016年三季度末浙江省“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下降2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增长28%。

  创新举措补短板

  浙江银行业在小微金融传统优势基础上,重点引导银行业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大数据与小微信贷技术融合,深入数据挖掘、分析和建模,借助互联网技术如开展PAD移动审批等,积极创新小微金融营销、风控、管理模式,实现精准获客、批量发展、便捷流程、革新风控。积极探索银税互动“互联网+”,以系统直连方式开放海量纳税数据,破解纸质信息推送局限。目前已有7家银行联通, “税银互动?税易贷”被浙江省认定为十大服务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在全国率先试点“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转贷款支持小微企业新模式, 3家政策性银行签约合作中小银行11家,授信总额35.6亿元,转贷款13.3亿元,支持小微企业超万户,户均贷款12.7万元。截至2016年11月末,辖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9万亿元,同比增加1182.13亿元;贷款户数141.45万户,同比增加20.76万户;户均贷款161.78万元,同比下降18.03万元。

  农村金融方面,深入开展“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超过95%;全面推广农业微贷技术和产业链金融,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深度;总结推广温州“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和丽水“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合作模式”,深化“两权”抵质押贷款试点,最大限度盘活农村资产。

  扶贫金融方面,立足浙江,着力“两扶一增”。立足浙江已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的实际,以“大力扶助低收入人群、大力扶助农村及偏远地区”(“两扶”)为主要任务,以“持续带动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 (“一增”)为核心目标,坚持普惠、创新、以人为本、多方联动原则,明确各类银行机构责任分工,指导机构以贴息融资法、产融结合法、生态共建法、助力公益法等多种方式,持续完善偏远农村基础金融环境建设,全方位满足低收入人群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如省农信系统实施的“丰收爱心卡”扶贫贷款项目,截至2016年10月末发卡量已达136.19万张、用信客户6.74万户。

  绿色金融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浙江模式”。浙江是习总书记 “两山理论”的发源地。近年来,浙江银监局通过搭建绿色信息平台、鼓励试点改革、建立监测机制及优化激励机制四大监管举措,大力推动绿色金融率先试点发展,初步形成了支持“五水共治”的“绿色银团”模式、打造“特色小镇”的“绿色基金”模式、建设“美丽乡村”的“综合授信”模式、立足“循环经济”的“绿色直融”模式及助推“机器换人”的“绿色租赁”等五大绿色金融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和地区探索制定首个地方性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建立首个地方性银行绿色金融事业部,构建首套地方性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绿色监管评价体系等四个全国第一。全辖绿色信贷增速保持在10%以上,约占全国绿色信贷的6.5%。

  科技金融方面创新驱动,打造“四专模式”。针对浙江经济创业创新活跃的特点,支持双创金融发展,试点投贷联动,发展科技金融。通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提升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实现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专业化、管理机制独立化、金融产品创新化、交流合作扩大化。截至2016年10月末,辖内共设立17家科技信贷专营支行和32家科技特色支行;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774亿元和2724亿元。

  债委会促帮扶维债权

  确立1+1债委会双轨运行模式。提出“困难企业帮扶+僵尸企业出清”相结合的“1+1”工作思路,推动债委会组建,以达到促帮扶和维债权的目的。即原则上选择“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且贷款余额合计3000万元以上”的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组建债委会,由债委会牵头与政府、司法部门开展对接,对需要帮扶的,督促企业自救;对退出的,做好与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和破产管理人的有效衔接。截至2016年11月末,辖内已经组建各类债委会700家,用信余额2335亿元。各债委会均建立了主席银行、工作小组等运行机制,并不断完善议事维权、信息交流等工作规则。

  深化困难企业分类帮扶。开发设计EAST系统模型,每月在18万家企业中筛选、监测信贷风险数据,并根据信贷逾期和担保的严重程度,划分扶持类、挽救类、退出类三大类型。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强帮扶,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有序退出,推进银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金融帮扶最终落脚于困难企业资金结构优化上,通过助推企业债务重组和产业整合,盘活困难企业的信贷存量,这既符合供给侧改革的思路,也有助于推动经济平稳发展。在帮扶过程中,我们总结了八类主要的帮扶方法,并指导银行探索形成帮扶工作六部曲:即统一受理帮扶需求、会诊确定帮扶对象、多方会商帮扶方案、银企签署帮扶协议、执行落实帮扶措施、跟踪监督帮扶落实。截至目前已采取帮扶措施的企业6500多户,目前企业经营初步稳定的有1500多户。

  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坚持依法有序、市场化、协同一致的基本原则,制定《浙江银行业支持“僵尸企业”有序市场退出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稳妥有序推进“僵尸企业”退出工作。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通过逐户深入排查、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等方式列出“僵尸企业”名单;在动态监测中,对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银行共同决策、一致行动、科学分类,灵活统筹运用司法重整法、破产清算法、资产收购法和企业兼并法等系列方法,一户一策制定融资化解方案。截至2016年10月末,浙江全省合计处置“僵尸企业”546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96亿元。通过发挥债委会的作用,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企业也实现了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的效果,尽量减少对区域经济产生负面冲击,防控好金融风险。

  多措并举去杠杆

  “化圈解链”降低或有杠杆。一直以来,浙江民营企业之间互保、联保盛行,或有杠杆高、风险大。对此,浙江银监局大力推动开展“化圈解链”,从降低或有负债角度推动企业降杠杆。一方面,加强监测和风险预警。创建“两多一过”(多头授信、多头担保和过度授信)监测体系,对授信总额、授信银行、担保链条长度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动态监测,研发企业担保圈识别工具(GRIT),通过采集公司类授信客户授信及担保信息,摸清任意一家集团企业担保圈风险全貌和风险传导路径,进而预判担保圈中最适宜的救助节点企业和帮扶的最佳时间点。另一方面,做好担保圈的拆解。按照“一事一议、一户一策、一圈一法”的思路,针对担保圈关键节点的企业分类施策,拆开或者切断担保链条。企业没有发生风险的,鼓励以抵押贷款或者信用贷款置换担保贷款;发生风险的,指导银行及时介入,通过“解链八法”等手段化解风险、减少风险“传递”。

  “联诊”授信总量,管控过度融资。浙江的企业过度融资、过度投资相对突出,经济下行容易出现资金链问题。浙江银监局早在2013年就开始试点联合授信管理机制,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联合授信作为“降杠杆”的重要手段予以推进,并上线了“联合授信管理系统”,银行间授信、担保等信息可线上实时查询,可实现自动监测预警。银行定期测算、核定对企业的授信总额及企业的对外担保总额,在总额内对企业进行授信。截至2016年11月底,联合授信的试点企业已达3.3万家,约占全部授信企业的1/6,比2015年同期约增加1万家,增幅达45.72%。以温州为例,该市纳入联合授信的企业有1.97万家,占到当地全部银行授信企业的97.45%;平均授信银行数从2013年末的1.7家下降到1.22家,平均担保企业数从2013年末的0.9家下降到0.69家。在各方努力下,浙江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的杠杆率有所下降,2016年10月份工业企业负债率56.3%,较年初下降1.3个百分点。

  鼓励直接融资降负债杠杆。浙江企业一直存在负债杠杆高但又感觉融资难的问题,实质反映了企业“不缺资金缺资本”的问题,反映了融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为此,浙江银监局积极鼓励银行业加大对企业直接融资的综合化服务力度,降低间接融资杠杆率。从社会融资规模来看,浙江的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较快,目前约占40%左右,比全国高近16个百分点。

  “有保有压”降低效信贷杠杆。依托政府、监管、银行、司法、企业“五方会商”平台, 分类处置,盘活信贷资源。引导“有保有控”信贷政策,支持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走出去”转移产能。2016年三季度末,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贷款比年初下降82亿元,降幅达19%。

  降成本缓解融资贵

  完善监测机制引导降成本。建立企业融资成本EAST监测工具,深入挖掘超18万户对公客户贷款信息,设计涵盖5大类15项指标,定期监测融资成本,掌握融资情况。2016年10月末,浙江银行业对公客户贷款平均利率为5.60%,较2015年同期下降0.72个百分点,延续2014年二季度以来的整体下降趋势。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分别为5.98%和6.6%,分别较2015年同期下降0.73和0.6个百分点。在贷款增长的情况下,2016年前三季度浙江省规上工业企业财务费用同比下降9.5%,利息支出同比下降13.4%。

  规范收费行为降成本。积极推动银行业降低贷款利率,认真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规范服务收费,推动减费让利。深入开展“两违”回头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检查,严肃督促整改,严厉处罚违规。近两年,全辖银行业机构除13类政府定价项目全部减免外,平均每家额外累计精简、降低、取消其他收费项目6项。

  深化制度创新降成本。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创新,并逐步向中型企业推广;辖内银行机构陆续推出了“期限年审法、期限拉长法、现金流匹配法、额度循环法、临时额度法、化整为零法”等六大类近200种创新产品,受益企业近32万户。根据借款企业测算,通过借入“过桥”资金利息通常按日计算,折合年利率普遍超过基准50%,普通续贷正常办理需要5日左右,照此计算,创新续贷大约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60.72亿元。

  联合惩戒逃废债

  率先建立银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印发《关于推动建立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省银行业协会制定专项制度、签订合作公约,全面构建了覆盖转移资产、逃匿跑路等十二类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制度体系。组织召开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工作动员大会。指导编写《打击逃废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打击逃废债 合力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宣传册,提升惩戒震慑力。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银行业协会建立联合惩戒逃废债信息平台,完善筛选、分类、报送、反馈、使用等机制;明确权利义务,突出信息共享。信息平台运行两个月以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已通过该平台向691个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发布警示函;已对38个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涉及贷款金额10.1亿元。

  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整治。推动省政府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打击逃废债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整治逃废金融债务百日会战行动专项整治。指导省银行业协会与浙江高院执行局签订执行协作备忘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传送被执行人信息,精准定位惩戒目标。截至2016年11月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公安机关对逃废债行为刑事立案344件,向法院申请对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实施限高措施4957项、12350人,通过行业联合惩戒、司法信用惩戒等途径收回和形成有效回收方案的不良资产达32.7亿元。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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