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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市银行1.73万名员工股东合计持有16亿股

2016年12月13日 07:16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 歆

  曾经的“造富神话”终究是没有再度上演。

  在监管部门披露的拟IPO名单中排队多年的9家银行今年全部拿到了正式发行的批文,而且,除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以外的8家银行已经挂牌。但是,经过对于不合规持股的多年清理,曾经的银行员工股东“一夜暴富”的局面今年并没有再出现。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上周五,今年新上市银行股的员工股东持股市值增加111.7亿元,其中,员工股东持股市值人均增加约64万元。从总量上来看,上海银行员工股东持股市值增加最多;从人均指标来看,无锡银行员工股东人均增值199万元,江阴银行为人均增值195万元,两家银行可以说旗鼓相当。

  8家银行共16亿股职工股

  截至目前,今年已经有8家银行完成新股上市并成功挂牌,其中7家上市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可以说摆脱了新股上市的剧烈波动,估值进入相对稳定期;吴江银行挂牌时间也达到了10个交易日,目前估值也基本稳定。此外,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已经拿到发行批文,随时可能正式启动挂牌进程。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上述9家银行中,有8家银行(除了贵阳银行)披露了员工股情况,1.73万名员工股东合计持有约16亿股。

  具体来看,截至今年2月15日,江苏银行内部职工股东共计5941户,合计持有股份2.84亿股,单个职工持股最多为50万股,持有该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1640人;无锡银行共有747名职工股东,合计持股数为1.79亿股。此外,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719人;常熟银行持股超过5万股的员工股东共计784人,截至2016年7月22日,发行人内部职工股东823户,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1.96亿股;江阴银行共有732名持股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截至2016年3月10日,内部职工股股东为563户,持股数为1.4亿股,离退休继承员工股东204户,持股数为3665万股;截至2016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内部职工股的股东1427名,共计持有内部职工股9769万股,约占总股本的4.15%,持有内部职工股5万股以上的股东431名,共计持有内部职工股6470.91万股。

  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银行内部职工股股份数量为39573万股,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东人数为5938名;吴江银行共有775名职工持有公司股权,合计持有10557.2万股;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股东持股经过历年演变,如今合计持有16163.18万股,披露显示的最新一次变动后的员工人数约为833人。其中,持有员工股数超过5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783人。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述数据统计发现,1.73万名员工股东中,至少有5000名股东持股数量超过5万股(部分银行未披露此项数据),占比约三成。

  上市后增值111.7亿元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无锡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常熟银行、吴江银行、江阴银行、上海银行股价相对于每股发行价分别上涨了8.29元、4.64元、9.58元、7.75元、10.86元、9.12元、8.1元、8.43元。

  按照上述数据计算,无锡银行内部职工持股市值较上市前增加了14.84亿元,江苏银行增加了13.18亿元,杭州银行增加了9.36亿元,常熟银行增加了15.19亿元,吴江银行增加了11.46亿元,江阴银行内部职工(含离退休员工)持股市值较上市前增加了14.31亿元,上海银行增加了33.36亿元。此外,贵阳银行持股超过5万股的1084名自然人股东承诺锁定持股,而贵阳银行的股价较每股发行价上涨了8.93元;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则尚未挂牌。

  综合上述数据来看,7家银行内部职工股目前合计增值约111.7亿元。从总量上来看,上海银行是“员工造富冠军”;从人均指标来看,无锡银行员工股东人均增值199万元,江阴银行为人均增长195万元,可以说两家银行旗鼓相当。

  此外,根据规定,内部职工持股的具体标准为,“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50万股的上限计算,即使按照新上市银行目前的最高股价约26元/股计算,单个员工最多也仅能实现上限为1300万元的持股市值(包含原值和增值部分);即使按照股价相对于每股发行价最高增长10.86元/股计算,单个员工持股市值的增量也仅为543万元左右。

  此外,除了对持股比例作出限制外,监管规定还对“套现”也进行了严格限定:自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持有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所持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3年;股份转让锁定期满后,其每年出售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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