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河北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银保部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虚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取费用。
河北保监局表示,天安财险廊坊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天安财险廊坊中支罚款30万元。
同时,梁雪时任天安财险廊坊中支银保部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河北保监局决定给予梁雪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