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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

2016年09月20日 06:57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尹力行

  近日,平安产险与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大地产险合作,于行业内以共保体方式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

  根据2016年实施的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设计,该保险主要保障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责任,这种先行赔付责任是由相应发行人在其保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中构成欺诈发行而引起的。

  平安产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介绍,此产品可以提供完整性的先行赔付风险保障,而由大型保险公司组建行业共保体则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行业风险解决方案。据悉,针对此类单一风险,该保险可提供最高达3亿元人民币的保障限额。

  证券行业人士指出,“1号文”实施后, “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的出现,有效填补了证券行业风控需求的空白。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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