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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被质疑多年未维护小股东权益

2016年07月01日 07:2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多位万科小股东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在过去近十年里,万科股价一直在低位徘徊,并且现金分红也不高。查阅万科过去数年的财报发现,万科疑似通过调节财报项目下的“盈余公积”,使得股东的现金分红基数变小。另外去年股灾后,万科高调推出的100亿元股权回购计划也成了“空头支票”,几乎没有执行,未起到稳定和提升股价的作用。而与此相反的是,万科管理层掌控的资管计划却耗巨资购买了大量万科股票。直到“宝能系”大量购买万科股票后,万科股价才出现大幅上涨。

  万科八年低分红

  对投资者来说,股价上涨和分红是获得投资收益的重要渠道,而在过去的近十年内,万科在获得巨额盈利的情况下,却一直采取低现金分红的方式,直到“宝能系”大量购买万科股权后,万科才在今年采取大比例分红。

  2007年以来,万科累计分红如下:2007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6872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税后0.9元)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变成1099521万股;2008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税后0.45元);2009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09952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元(含税,税后0.63元);2010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09952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税后0.9元);2011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09952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含税,税后1.17元); 2012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0995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元(含税,税后1.71元);2013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10149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1元(含税,税后3.895元) ;2014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110375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含税,税后4.75元)。

  北大纵横副总裁、高级合伙人何操撰文分析,作为地产龙头企业,万科的股价长期被压低,在2015年以前一直采取低现金分红,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假如2007年投资者以31.53元买入万科的增发股,到2015年“宝能系”增持之前万科A的股价不到14元,复权不超过22元,加上累计分红1.4元,一共23.4元,亏损30%左右。

  只有在今年,万科才推出了较大额度的现金分红:每10股派送7.2元,接近此前七年分红总额的50%。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万科今年的大比例现金分红,是在“宝能系”大量购买万科股权后,此次大比例分红,不排除是为了拉拢小股东支持。

  调节“盈余公积”使得股东的分红基数变小

  记者调查发现,万科疑似采取了财务调节手法,大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从而使得“可分配利润”基数变低,从而大幅减少股东现金分红数。

  从万科2015年的财报发现,万科的“盈余公积”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非常大,远超其它同类地产类上市公司。

  万科总股本为110.52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80.69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54%;绿地控股总股本为121.68亿元,其盈余公积为32.54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7%;保利地产总股本为107.57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1.51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0%;华夏幸福总股本为26.46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73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37%;金地集团总股本为45亿元,其盈余公积为16.88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38%;中粮地产总股本为18.14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26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51%。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按照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任意盈余公积”计提的依据是企业股东大会决议。

  在过去的十年里,万科每年在分配现金红利前,均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作为企业的积累,在2008年和2009年提取的比例高达65%,在2010年提取比例为50%,在2011年提取比例为60%,在2012年提取比例为50%,在2013年提取比例为30%,在2014年提取比例为40%,只有在2015年提取比例降为10%。

  虽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并不违规,且仍属于股东权益,但此方法可以影响到对股东的现金红利分配。

  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按照地产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水平,万科若不在现金红利分配之前,计提超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结合证监会现金分红规定,分配水平则存在问题。

  100亿元股权回购计划成“空头支票”

  此外,记者发现,万科高调推出的“100亿股权回购计划”也几乎成为“空头支票”,而股权回购计划如顺利实施本可以提高公司股价。

  2015年7月6日,万科A公告称,因最近A股市场大幅震荡,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决定回购A股股份,规模在100亿元额度以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建议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15年7月3日公司A股收盘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13.70元/股。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7.30亿股,占万科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6.60%。

  万科当时称,推出回购方案的目的是为在A股股票市场大幅震荡的背景下,稳定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

  推出股权回购计划后的近4个月内直到2015年11月3日(开盘价为13.56元,最高13.70元,最低13.54元,收盘价13.66元),万科股价基本都低于回购价,直到宝能系大量购买万科股票后,万科股价才一路上扬,直到停牌前的24.43元。

  万科2016年1月4日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248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3%,成交的最高价为13.16元/股,最低价为12.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含交易费用)。

  而值得回味的是,根据万科2015年的三季报显示,在此期间,万科管理层控制的“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耗资26亿元左右,购买了万科A股2280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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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07: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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