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四川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回访,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0条,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4条,该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江浩时任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