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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

2016年04月09日 07: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江苏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

  截至3月末,试点县(市、区)已发放贷款1411笔金额7.04亿元

  经济日报讯(记者 常艳军 通讯员 蔡友才) 近日,江苏常州武进区嘉泽镇满墩村农民吕伟斌以自有农房(宅基地)不动产权作抵押,获得了江南农商行发放的50万元贷款。

  江苏银监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末,江苏省10个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已发放贷款1411笔,金额7.04亿元,其中授权试点以来发放319笔,金额1.03亿元;3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已发放贷款3220笔,金额8.06亿元,其中授权试点以来发放1315笔,金额1.74亿元。

  实践中,地方政府构建服务平台,成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明确抵押登记评估部门,银行也采取多种方式放贷,有单纯“两权”抵押方式,也有“两权抵押+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等。同时,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实施财政贴息等措施,建立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如,江苏淮安金湖县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风险补偿基金从原来的200万元扩大到2000万元,对银行相关业务出现的净损失按50%比例补偿。

  不过,在试点中也存在土地确权进度慢、配套服务不到位、银行跟进速度慢等问题。江苏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租金一年一缴的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难以稳定,银行较难根据项目周期来决定贷款期限。目前,真正单纯以“两权”抵押的贷款还较少,银行机构更多的是将“两权”抵押作为一种弱担保措施。

  针对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上述相关负责人建议,需要加快“两权”确权颁证工作,完善试点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风险分担缓释机制,银行也要积极稳妥开展试点。

  3月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发布,从贷款对象、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需及时制订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以便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参照执行。”上述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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