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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铁律”规范发审权力 专家:向注册制迈进一步

2015年11月30日 07: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华青剑)上周五,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多位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提出向注册制改革方面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认为,《意见》的内容是向注册制过渡的方向,注册制不是一蹴而就的。核准制走向注册制是一个过程,减少审核内容等实际上在减少证监会发审的权力,将选择权和判断权交给市场。

  林采宜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注册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核准的内容会越来越少,范围会越来越小,信息披露要求会越来越高,信息欺诈和市场操纵惩罚的规则会越来越严格。在这个过程中,从审核制走向注册制。当审核制在很多方面与注册制很接近的时候,注册制的实施就水到渠成了。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信息披露方面往更加透明公开的方向,加快审核,缩短审核周期,应该是更加市场化,增加了企业融资便利性。减少寻租的空间,是比较规范的举措,对市场来说,维护三公原则,使得市场更加规范透明。

  李大霄进一步指出,《意见》的提出是向注册制的方向迈进了一步。未来,都是朝着更加市场化迈进,保护投资者权利,市场将更加合理和规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退市制度日益完善的大环境下,无论是中国证监会内部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容,都将改革大旗指向了注册制。早日将A股审核制改革为注册制,A股才有望完全市场化。证监会出台的上述“铁律”,此举不但是一项遏制权利腐败行为的针对性措施,而且也是注册制改革的重点,它标志着A股向注册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意见》从发行条件、审核标准、办理时限、疑难处理、预约接待、全程留痕、履职回避、发审委监督和违纪问责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在健全现有制度基础上,直面市场关切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

  比如,《意见》提到,贯彻简政放权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工作要求,针对现行发行条件过多过宽问题,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调整为通过信息披露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

  证监会表示,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在上周五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注册制推进的最新进展情况。张晓军表示,目前,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与注册制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则。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取向,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各负其责的体系,保护投资,便利融资,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和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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