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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银行”非法集资凸显监管盲区

2015年02月01日 08:42    来源: 金融时报    

  比刻意迷惑储户的“假银行”引发更多争议的正是监管盲区。对此,工商局负责人辩称,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针对非法吸储事件,应由银监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工商部门只负责相关配合工作。工商局的解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近日,南京“假银行”事件引发市场关注。

  据报道,位于南京浦口江浦街道一家名为“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的单位,将营业场所刻意装潢得像正规银行,并以高额贴息诱骗市民。短短一年内,受骗储户近200人,被骗金额近2亿元。

  以“农村经济信息合作社”名义非法吸存的假银行,并非南京一例。去年初,江苏句容葛洪路上一家农村经济信息合作社,同样以2倍于同期银行利率的手法,非法吸存;而且这家合作社同样有着与正规银行类似的营业场所。

  那么,这些不具备相关金融资质的合作社,何以能吸收到大量存款?

  这当然与其提供的高息以及普通存款人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理和较弱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关。

  据警方介绍,成立于2013年的南京“盟信合作社”,2014年开始以高额贴息非法吸存。其中,该“合作社”曾向浙江杭州的王某承诺,对其存入的1200万元公司流动资金给予高额利息,在银行同期利率基础上,每周额外贴息2%。然而,在连续付息4周后,再无音讯。王某从浙江赶到南京交涉,结果对方不仅不给贴息款,连1200万元存款也取不出来。于是,2014年6月,王某向南京浦口警方报案,至此案情败露。与王某类似,受害人多为浙江一些私营业主,其中最多一名私营业主存入近2000万元,最少的也有10余万元。

  无独有偶,句容一例中,“合作社”的诱饵也是高息。然而,仅仅将问题归结为储户的贪利、轻信显然过于简单。让那些在商海久经沉浮的老板们轻信的重要原因,还在于这些“合作社”长得太像银行。

  据了解,南京这家“合作社”不仅营业场所内部按银行标准装修,运行模式也与银行几乎如出一辙,有LED显示屏、叫号机、密码器等,甚至5个柜面上都安排有穿着貌似银行统一服装的“职员”。这样的表象加上伪造的文件、“政府特许经营融资”的幌子,储户极易被迷惑。

  不具银行资质,却以银行面目出现,这凸显了当前这一领域的监管盲区。人们非常困惑:为什么这些农业经济信息合作社,在非法吸存时,能逃过监管层监督?

  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一般只需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即可,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并不具备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资质。以句容一案为例,其营业执照实际营业范围是“为本社社员提供经济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培训服务、谷物、油料、棉花、果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这种以服务农业为幌子的单位,往往让监管层将其划为需要扶持的对象,疏于检查。

  其实,这类“障眼法”并非新近出现。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各地关于“合作社”高息非法揽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在这类问题中,比刻意迷惑储户的“假银行”引发更多争议的正是监管盲区。其实早在“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第二个月,就已有市民举报其非法揽储,南京浦口区政府也曾组织包括工商、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然而,除了工商部门约谈合作社负责人、责令其整改标牌外,联合工作组并未对其采取取缔或暂停等措施。这种不了了之的监管,令这家早该关门的合作社得以打着银行旗号继续非法集资。

  对此,工商局负责人辩称,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针对非法吸储事件,应由银监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工商部门只负责相关配合工作。工商局的解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即使不属自己直接管辖范围,相关部门也应相互沟通,以堵塞监管漏洞。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当前,不仅要提高储户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储户辨别金融机构真伪的能力,包括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在内的监管机构,更应加强协同监督,以彻底清扫监管盲区。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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