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央企高管最高降薪近百万元 专家:国企层层降薪不合适

2014年11月23日 07:19    来源: 广州日报    

  

  专家:国企层层降薪不合适

  据新华社电(记者周蕊)2015年起,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正式实施。降薪后,高管们到底会“减薪”多少钱?高层一降,是否层层跟着降?收入降了,灰色福利会否“补一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可能比较大”。那么,高管薪酬降了多少? 根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目前,这一差距在12倍左右。

  据上市银行年报补充公告,2013年建行董事长王洪章税前年薪214.58万元。年报显示,2013年建行员工368410人,该行员工平均年薪约15.12万元,董事长税前薪酬是员工平均薪资的约14.2倍。不计算员工工资增长幅度,调节到8倍后,董事长未来薪酬预期为120.96万元,降薪超93万元。

  层层跟着降?员工很担心

  尽管此次改革针对的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但高层工资缩水近百万元,基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会不会由此减少?记者采访了多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国企员工,不少人有这样的担心。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权衡指出,一线工人与高管的收入差距太大,不符合国有企业的性质,层层降薪就更不合适。“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线涨10%往往也赶不上高管涨1%,决不能让一线员工成高管降薪‘陪葬品’。”

  防止灰色福利“进补”

  高管收入“砍半”,原有的福利能不能“找补”?据相关精神,央企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同时,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福利畸高的企业来说,工资性收入远不是其个人所得的主要来源。

  权衡指出,对国企来说,合理有序的收入格局需满足两点:一是收入来源要合理,明晰对职务消费、灰色福利的界定监管;二是收入水平有序,不能人为拉大差距,同时决不能回到“大锅饭”的老路上。“参照国际上同类企业高管的年薪,国企高管和员工平均工资的比例在5~7倍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