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刘志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称,经审核,刘志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刘志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653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志刚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民保发〔2014〕121号)收悉。经审核,刘志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