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沈漪和佟欣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称,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沈漪、佟欣担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沈漪和佟欣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585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沈漪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14〕180号)和《关于对佟欣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14〕18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沈漪、佟欣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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