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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城投先行一步变江东控股

我国地方城市投融资平台创新改制正式破题
2014年03月07日 07:2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钟源 

  马鞍山市城投集团(以下简称“马鞍山城投”)相关负责人士2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马鞍山城投将先行一步,改制重组成江东控股,到时将正式变成一家普通的企业。至此,我国首家地方城市投融资平台创新改制工作正式破题。

  “我们的新名字江东控股已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等我们发完最近已批的两个新产品后,公司名字将正式改过来。”3月2日,马鞍山城投相关负责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对此,某券商分析人士表示,伴随着地方债务风险的不断加大,以及2014年债务兑付期,尤其是3月份城投债集中“兑付高峰”的来临,债务问题将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焦点议题之一。马鞍山城投进行的重组和改制,可以说是明智之举。

  去年12月份,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万亿元。

  其实,早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4年六项任务中,“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就被列在第三位。会议提出,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

  据此,上述分析人士坦言,其实,城投债融资平台的事情根本没有那么复杂。之所以监管层出了那么多文件,效果都不太好,是因为发文件要规范的对象的自身职能是混合的。目前,我国的城投公司不像一个完整的企业,很大一部分身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职责,导致这类企业在政策的落实方面钻了“空子”。

  对此,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杨农2月28日在广东省会员专项服务活动现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革可以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往前走一步。即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对这类企业实施规范化的改革和重组。通过改革和重组使其变成一个普通的企业。杨农认为,现在的城投类公司基本不是一个普通的企业。至少80%的城投类企业,适用这种往前走的办法。

  “这对于干了20多年国企改革的地方政府来说驾轻就熟,安徽马鞍山城投就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了改革,成为全国首家城投公司改革成普通国企的案例。”杨农表示。对此,当地政府也认为,改制后若有需要,政府可通过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改革后的马鞍山城投可以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竞标。中标后签署建设合同,让其承担市政项目。

  第二种模式是往后退一步。即使其成为一个特殊目的实体。其目标就是专门做政府的公益项目,就是要和政府财政百分之百捆绑在一起,出了问题由政府兜底。针对政府公益项目建设任务的轻重程度,目前,全国大约10%至20%的城投公司可以采用此种模式。

  “当然,未来《公司法》可以作出一些必要的适应性修订,赋予此类公司一定的法律地位,以便于未来的政策更有针对性。”杨农表示。他透露,这些“退回去”的公司可能将是未来发市政债的重要载体。

  光大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盛宏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整体是可控的,短期内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包括未来发行的市政债,地方政府在处理地方债存量和增量的时候,必将考虑责权分明,项目和债、债和负责人都要一一对应。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也认为,杨农副秘书长的“前后走”模式或将成为未来化解城投债风险的突破口。它彻底撇清了先前地方城投公司因双重“身份”而导致的责权不分和腐败。但是,好的政策出来以后,更为关键的是落实。如果执行不力,其效果必将大打折扣。目前很多地方控股公司充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但是,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是否做到所有竞标者公开、公平、公正就难讲了。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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